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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11∕T 057-2022 集团化办学规范(黑河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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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80CCS A 18DB23黑河市地方标准DB2311/T 0572022集团化办学规范2022- 06- 30 发布2022- 07- 30 实施北安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 布DB2311/T 0572022I目次前言 . II1范围 .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实施路径 . 14实施原则 . 15总体目标 . 26组建模式 . 27运行管理 . 38考核评价 . 4DB2311/T 057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黑龙江省北安市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领

2、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北安市教育体育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佳荣 王道明 郭德姝 刘德英 杨彬DB2311/T 05720221集团化办学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集团化办学的实施路径、总体目标、实施原则、组建模式、运行管理、考核评价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黑河市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工作要求。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关于推进县域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黑市教组秘20222号)3实施路径3.1集团化办学工作由地方

3、党委政府统筹实施。 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整合、 集团组建审批、集团的领导任命、常规督导。3.2集团化是以优质品牌学校为牵头学校,一般学校为成员校,“优质品牌学校 一般学校”的形式组成教育集团。并报市教育工作委员会批准备案后方可运行。3.3县级财政应统筹保障集团办学条件、人力资源和经费投入。3.4集团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制定集团章程,集团依据集团章程进行运行管理。4实施原则4.1政府主导。县级政府应做好集团化办学的顶层设计。结合教育需求现状,充分调研、系统设计、整体构建运行集团化。4.2依法办学。集团化办学程序必须合法,应具有法律效力的章程、协议保障集团化办学有序运行。4.3因地制宜。

4、坚持从县情、校情出发,根据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应有针对性地选取集团化办学模式,推进教育集团多样化健康发展。4.4城乡统筹。应考虑学校(幼儿园)城乡布局、城乡学校规模情况,适当以城市优势学校与乡镇学校组建教育集团。4.5资源共享。集团内设备设施、课程建设、师资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优质资源共享,实现优质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DB2311/T 057202224.6优势互补。优质品牌学校带动一般学校,城镇学校带动农村学校。优质品牌学校向一般学校输入优质办学理念、优质管理团队和教师资源,推进集团内学校在教师队伍成长、学科教学、课程建设、特色活动等方面的发展。4.7协同发展。教育集团在办学目标、教育理念、

5、资源配置、教师队伍培育等方面协同发展;集团牵头学校在保证自身教育教学质量不降低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造血”功能,适度发挥“输血”功能,提高成员校(幼儿园)在学校(幼儿园)管理、师资培训、课程开发、教学研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整体水平,实现办学效益的最大化。5总体目标5.1集团内管理互鉴、师资统配、教研与培训互动、文化同建、课程共同开发。5.2集团内资源配置协调、互联互通、优化、共享,基本实现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5.3教育集团学校间深度融合,基本实现教育优质资源全覆盖。5.4办学模式开放,办学效益提高。6组建模式6.1融合型。牵头学校(幼儿园)与成员校(园)实行“五统一”,即统一法定代表人、统一经费

6、、统一人员、统一管理、统一考核。取消成员校的独立法人、独立管理权,由牵头学校(此模式下可称总校)对成员校(分校)进行管理。6.1.1牵头学校挂“某某教育集团学校”校牌,成员校挂“某某教育集团某某校区”校牌。6.1.2应遵循以下两种组建模式:a) 融合复制型。牵头学校成员校(园)整体复制牵头学校(幼儿园)管理体制机制,扩大牵头学校(幼儿园)办学经验辐射面。b) 融合特色型。成员校(园)成为牵头学校(幼儿园)办学特色有益补充,单设艺术校区、体育校区、科技校区、劳动实践基地等特色校区。6.2链接型。牵头学校(幼儿园)与成员校建立比较紧密的协作关系;集团内各校保持各自独立法人地位,对人、财、物实施独立

7、管理,在办学目标、教育理念、教师队伍成长、学科教学、课程建设、特色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协同发展提升品质。6.2.1集团内牵头学校挂本校校牌并加挂 “某某教育集团总校” 校牌。 成员学校挂本校校牌并加挂 “某某教育集团分校”校牌。6.2.2应遵循以下三种组建模式:a) 同学段链接。小学、初中、高中相同学段内优质学校牵头带一般学校,建立硬件设施、办学目标、教育理念、师资建设、学科教学、课程建设、特色活动、校园文化等方面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的集团校。b) 跨学段链接。幼儿园与小学、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各学段学校之间打破学段壁垒,整合各学段优质资源,彼此做好上下学段衔接,实行贯通式培养。DB2311/

8、T 05720223c) 中职教育、高等教育与高中教育链接。聚合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质资源,为基础教育发展注入活力。6.3联盟型。牵头学校与成员校(幼儿园)为立法人学校,牵头学校(幼儿园)与成员校(园)基于师资建设、学科教学、课程建设、特色活动、校园文化等其中的一个或某个方面签订联盟协议,形成密切合作关系。6.3.1集团内牵头学校挂本校校牌并加挂“xxxx 教育联盟核心校”校牌,成员学校挂本校校牌并加挂“某某教育联盟分校”校牌。6.3.2联盟可多种形式。a) 项目联盟。单项或多项目联盟。牵头学校(幼儿园)与成员校之间就课程开发、管理经验、师资培训等方面的单个或多个项目开展合作。b) 跨学段联

9、盟。小学和初中联盟、高中与初中联盟、中职与高中联盟。7运行管理7.1集团化办学工作由地方政府统筹实施。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编办、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集团化办学问题。7.2集团应成立集团工作委员会,领导开展集团各项工作。由集团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教育集团章程或协议,明确集团内各成员校职责、权利与义务,明确规定集团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内部治理、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并依此制定相应集团管理工作制度和细则,有序统一开展工作。7.3组成集团的牵头学校是集团的核心,担负对集团各校工作发展引领。集团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应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或由县教育局指派。7.4集团中独立法人学校干

10、部和教师配备应按相关人事编制规定进行设置和管理。集团内所有学校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都将按照县域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免和管理。7.5集团内学校招生可合理调整学位安排学生流动,避免大校额、大班额产生。严格执行黑龙江省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要求。7.6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协调县级财政保障经费,规范资金管理;协调市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障教师配备。政府要为推进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提供专项经费支持。7.7集团要充分发挥外聘教育专家和集团内优秀教师的作用,建立集团人才库,制定教师培养方案,打造教师成长共同体;建立集团教师常态交流机制,促进优质师资共

11、享,以开设讲座、公开课、挂职锻炼等形式走校授课;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辐射引领作用,建立大教研组、大课题组、名师工作坊(室) 、名班主任工作室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7.8集团要根据成员校组成实际情况,研究、探索并开展幼儿园与小学、小学与初中、初中与高中的衔接教育,逐步建立完善的基础教育“全链条”体系。在办学特色、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生特长发展等方面一脉相承,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DB2311/T 057202247.9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参与集团化的, 应统筹办学规模、 管理方式相似的 2-3 个农村学校 (幼儿园)与县城内相同学段的学校(幼儿园)成立教

12、育集团或教育联盟,市县教研部门应在教研、科研、师资培训、信息技术等向农村学校倾斜,促进实现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7.10集团化办学应通过多种形式让学生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切实赋予家长和社区参与权和监督权,合理吸纳社会建议,提升集团化办学的社会影响力,提升集团化办学社会满意度。鼓励集团特色创新发展。完善集团化办学扶持政策,支持集团改革创新办学机制,鼓励集团与集团,集团成员校之间个性发展和特色发展,形成各美其美、百花齐放的区域教育新局面。8考核评价8.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部门负责对集团化办学的督导评估。应将集团化办学列入绩效考核。8.2应建立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机制,制定完善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8.3对集团内学校评价应遵循一体化原则,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对集团中的各个学校进行常规考核评价,同时应对集团整体工作进行评价考核督导。8.4集团化办学的评价应遵循“资源共享、合作共赢、联合发展”的原则,可建立“捆绑式”考核制度,对合作的共同工作事项应统一考核评价,实行“合作优化事项加分共加”、“负面清单减分共减”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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