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6月30日制作兰州大学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协议书协议人:兰州大学(甲方) 代理人:丁歌、周尚羚协议人:_(乙方) 性 别:_出生日期:_ 出生地:_所在学院:_ 专业:_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国/境交流学习事宜,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根据校际交流协议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并依据自主申请、择优选派的原则,派遣乙方出国/境学习。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派遣。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以交流学生身份出国/境交流学习,期限为_(自出国/境之日起计算)。第三条:甲方根据校际交流协议内容指导乙方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乙方按要求应完成的学习内容为:_。第四条:甲方承认乙方在国/境外高校所修
2、有关课程的成绩和相应学分。乙方交流学习结束返校后,仍回原所在年级继续学习。第五条: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在国/境外努力完成学业,并按期返校学习。交流学习期间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告学习生活情况。第六条:乙方交流学习期间,保证遵守中国法律,自觉维护国家和民族尊严,维护学校的声誉,遵守所在国家/地区法律和所在学校规定。第七条:乙方不得随意延长、缩短交流学习期限或改变学习内容。如遇特殊原因需中止交流学习,应提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第八条:交流学习期限终止后,乙方如确需在国/境外高校继续学习,须于协议期满1个月内回校报到,并办理退学手续,甲方不再保留其学籍。第九条:交流学习期间,乙方应定
3、期向班级辅导员汇报学习及生活情况(每月一次);除与辅导员保持联系外,甲方指定代理人丁歌、周尚羚同乙方保持联系,并给予乙方必要指导。第十条:根据校际交流协议有关条款,乙方承担其在国/境外交流学习期间所需费用,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保险费及其他费用,并同意缴纳规定数目的项目管理费。第十一条:乙方交流学习期满返校后,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报到,并向甲方提交书面的交流学习总结及相关图片资料。第十二条: 乙方交流学习期间,如在国/境外高校发生欠费行为,甲方有责任协助对方学校追讨欠费,并采取必要的惩戒措施。第十三条:甲方违反协议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乙方违反协议时,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违约情况,
4、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校纪处分,或取消其学籍。必要时,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将乙方违约的事实通知乙方交流学习所在学校的有关部门,终止其交流学习。第十四条:经甲方同意,由姓名:_ 性别:_ 出生年月:_ 工作单位:_ 职务(职称):_,住址_ 联系电话_, 为乙方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国内保证人,保证乙方执行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保证人须协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承担由乙方违约造成的各种后果。第十五条:乙方出国/境交流期间自行或与乙方保证人共同承担安全、医疗及意外等一切民事和刑事责任。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签字各方保证遵照执行,有效期限至乙方交流学习期满为止。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
5、乙方双方各持一份。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签字)甲方公章 乙方保证人(签字)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
6、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
7、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
8、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