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1834911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 为加强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上岗证书管理工作规范化。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特制定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管理制度如下:第一条:本制度所指称的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是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特种作业的所有人员。第三条:施工现场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适用范围: 1 建筑电工; 2 建筑架子工; 3

2、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4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包括:塔吊司机、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5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殊工种。第四条、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的管理 1 取证管理: 经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各种取证培训。 2 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均应随身携带操作上岗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人力资源处或所属公司备案。如有丢失应及时到发证机关补办。 3 操作上岗证书的有效性管理: 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和中航天建设工程公司的规定,由公

3、司人力资源处按期组织所属公司有关人员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以确保上岗证书的有效性。 4操作上岗证书的审查管理:各所属公司和项目经理部都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 5操作上岗证书的日常检查管理:公司工程安全管处和所属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不定期到项目检查执行持证上岗管理情况,将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4、能及时、准确处理与本工种作业有关的安全问题;第六条: 建筑施工

4、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 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2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4 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上岗,操作证未按期审查,跨工种作业等现象。5 严格岗前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6 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7 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现场监督检查。8 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现场考核,不具备现场安全操作技能的,实行淘汰制。9 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作。10 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暂扣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证暂停其所从事的工作。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11 建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管理台账,定期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按有关规定处理。第七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特种作业。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