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德食堂小店内部承包协议甲方:浙江海天建设集团常州龙德花园项目部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甲乙双方内部协商结果,确定乙方获得甲方工地内部食堂及小卖部2012年特许经营权。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食堂及小卖部经营权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 甲方特许乙方于2012年3月1日起至2013年1月31日前在工地内部独家经营食堂及小买部。二、 甲方责任:1、 为乙方提供水源、电源及食堂土建设施。2、 确保乙方在工地内部的正常经营,不得再允许项目部内其他人或其他单位在工地内开设经营类项目,经常组织检查,管理食堂、生活区。3、 项目部指派周品良分管处理有关后勤工作事项,为乙方经营尽可能提供方便。三、 乙方责任:1
2、、 服从项目部管理,积极配合项目部工作。做好迎接上级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检查工作,为集团公司现场观摩会及文明标化工地评比做好应有的贡献。2、 及时缴纳项目部各项费用。3、 做好本职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4、 保持食堂内外场所环境整洁卫生,并配备有效除“四害”设施,预防传染病在工地内发生。5、 把好食品采购、储存、加工、供应过程的管理控制,严格执行食品防中毒预防措施。做好食品48小时留样并记录。6、 定期组织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卫生安全意识。四、 根据双方协商结果,甲方不收取乙方食堂承包费用(乙方仅支付小食堂炊事员工资及工作保证押金一万元整),但乙方必须保
3、证食堂经营的价格薄利、饭菜可口,确保工人对食堂的满意度在90%以上(项目部定期用书面调查的方式得出工人的满意度),若满意度达不到要求,项目部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若满意度达不到50%,项目部有权停止乙方的经营权,乙方承诺向项目部交纳管理费五万元人民币取得小店当年的经营权,若不按时足额交纳小店管理费,项目部随时有权收回小店的经营管理权。五、 乙方交纳管理费及押金的时间为2012年4月底。食堂押金、小卖部管理费一次性交纳完毕。六、 乙方经营所用水电费及木柴费用每月经项目部后勤管理人员核实后在每月底时一并结清。七、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水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未经项目部允许,拖延交纳各项费用达一周时,项目部
4、有权自乙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并视情节严重对乙方处以罚款。若一年内乙方不按时交纳费用达三次或逾期三周以上时,项目部可以收回经营许可权,并没收乙方保证金予以补偿。八、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若出现食物中毒或因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处罚。九、 一年经营期内,乙方经营正常,按时交纳各项费用,无重大食物中毒或其他纠纷事件,可继续下一年经营。十、 未尽事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最新范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