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习协议书甲方(用人单位): 浙江耀美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地址:杭州临平世纪大道158-1号南苑发展大厦5楼乙方(学校/实习学生): 乙方身份证号: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 签订实习协议书的条件1、 实习生为全日制专、本科学历以上,须满16周岁。2、 实习生须将以下资料一并提供给公司:学校的推荐表和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二、 关于实习生实习的安排1、 公司接受实习生实习的申请(时间为一个月以上)。公司根据实习时间、实习论文的要求作出实习安排,并派专人予以指导。2、 实习期待遇及其他:实习期公司将
2、支付每人每月一定的生活费,金额:壹千元整;实习期间公司提供住处。三、 实际期限及相关责任1、 实习起止时间为:到公司报到之日起( 年 月 日)至正式毕业之日止( 年 月 日)。2、 实习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实习规章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国家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或终止实习。 3、 因实习学生造成实习基地财物损失的,按甲方规定处理。4、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 7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实习学生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况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学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合同。四、 其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