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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须知2010.1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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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宁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代理须知一、 招标人可选择的招标方式1、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即招标人通过公共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邀请所有符合投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2、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即招标人向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发出投标邀请函,邀请其参与投标。二、 招标人(即开发建设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招标须提交的材料:1、招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式2份(即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企业章程复印件1式2份;股东的构成与出资比例证明原件1份;2、前来办理本次招标的工作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格式文本见附件1)3、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项目批准书复印件1式2份;(【注】2004

2、年7月1号后批准的项目,请提交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式2份);4、招标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式2份;5、产权证明或业主大会决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不需提交)6、经审批后招标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1式3份;(等比图复印件2份、缩印A3图1份,审核原件并收复印件)7、对招标项目的物业基本概况文字说明原件1份;(格式文本见附件2)8、对招标项目拟定的物业服务费定价文字说明原件1份;(格式文本见附件3)9、招标项目中不同类型的户型情况一览表原件1份;(包括型号、户型、每种户型的户数、套内面积(平方米、套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数)及其合计数,格式文本见附件4)10、对招标项目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3、配置情况说明原件3份;(包括位置、面积、层高、装修情况等,格式文本见附件5)11、物业管理用房 测绘报告1式3份 及 所在楼层平面图复印件1式3份 ;(缩印A3图3份、用红线标注物业管理用房具体位置)12、招标人推荐参加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的邀请函原件1份;(格式文本见附件6)13、招标人推荐参加投标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各2份,“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复印件”各2份,“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在工商部门复印的最新“企业章程复印件” (或股东咨询单原件)2份;14、水、电管线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复印件1式1份;(包括给水、排水、消防水、强电、弱电等总平面图,缩印A3图

4、2份)15、招标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文字说明复印件1式1份;16、招标项目销售广告宣传单页(楼书、外立面效果图或鸟瞰图)复印件1式7份;17、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1份,如原物业服务合同未解除的,还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解除协议等文件。说明1、请招标人在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要盖上本公司的公章;2、请提供上述文字说明材料的电子文本;3、格式文本见附件。附件1: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专业委员会:兹授权委托我公司职员 同志(身份证号码 )到你会办理我公司开发 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事宜,并全权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相关事宜。代理人无转委

5、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 性别: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名称(盖公章) 日 期:附件2 招标项目的物业基本概况(示范文本)1、 招标项目名称(以规划总平图标注的项目名称为准): 2、 招标人(即开发建设单位): 3、 物业类型:(多层住宅/高层住宅/混合式住宅项目)4、 招标项目地址: 5、 物业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位于 ,该项目的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路,西至 路,南至 路,北至 路。该项目的用地构成为: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道路用地 平方米,公建用地 平方米,绿化用地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层,层高 米,共 米;地上总建筑

6、面积 平方米,共 层,层高 米,共 米。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多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办公楼/写字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他物业包括 、 、 等)。本项目共计建筑物 幢,其中住宅 套,住宅户型有: ;商业 套、办公楼/写字楼 套、其他户型 套。本项目建筑结构为 结构。该项目共有 个出入口,其中小区的出入口位于 ,(地下)车库有 个出入口,位于 。该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筑密度 %,综合容积率 ,绿地率 %等(如有其他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需载明)。该项目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 个,地下停车位 个,地

7、下停车位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地下停车位对外/不对外出售。非机动车停车位 个。该项目配套的公建有:如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配套设施设备。(依据规划总平面图的实际情况填写)该项目的共用设施设备主要有:如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门禁系统、安防监控系统;垃圾中转站 个;加压水泵 个、水箱 个;电梯 部、发电机 台;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避雷设施;共用天线;机动车库、露天(生态)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停车场管理系统、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依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填写)物业项目建设情况:本项目已于 年 月开工建设,

8、共分 期开发建设。现于年 月处于 期开发建设阶段,工程进度现已建成 。第一期工程于 年 月开工建设 (具体建筑物名称及数量),计划于 年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第N期工程计划于 年 月开工建设 (具体建筑物名称及数量),计划于 年 月竣工并交付使用,第N期建筑面积 平方米。整个建设项目计划于 年 月全部建成并交付使用。(【备注】:示范文本仅供参考,请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司名称(盖公章)附件3物业服务费定价文字说明我公司开发的 项目为多层住宅 高层住宅 混合式住宅物业类型,实行定价 浮动价招标。根据南宁市物价局和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南价格【

9、2009】200号文关于印发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实行 级物业服务等级并按相关标准收费。具体标准如下:1、前期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其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1)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有/无电梯): 元/月平方米;(2)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有/无电梯): 元/月平方米;(3)商业物业服务费(有/无电梯): 元/月平方米;(4)办公楼/写字楼物业服务费(有/无电梯): 元/月平方米;(5)车位服务费: 元/月平方米;(6)其他(所指对象需列举)物业服务费: 元/月平方米。2、停车费根据双方的约定,以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标准交纳。

10、 公司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附件4户型情况一览表(示范文本)序号户型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套数(备注)总计类别户型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套数(备注)商业办公公寓其他总计 公司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附件5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示范文本)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将位于 小区、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屋,配置为物业管理用房。该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配置情况如下:房 屋 座 落建筑面积(平方米)层高(米)房 屋 用 途备 注 栋 单元 层 号 栋 单元 层 号 栋 单元 层 号 栋 单元 层 号合 计注:一、房屋用途根据规定的物业管

11、理用房配置要求,在以下三种类型中选择填写:1、物业管理办公用房;2、值班住宿用房;3、业主大会办公用房;二、业主大会办公用房在成立业主大会后,交由业主委员会使用;三、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位置见附件楼层示意图;四、该物业管理用房的装修情况为:1、门窗:按正常使用安装到位; 2、室内地面:水泥砂浆找平,铺抛光地面砖;3、室内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刮腻子; 4、卫生间:预留给水管、排水管接口,地面作防水处理,按实际使用需要安装卫生用具; 5、通讯:室内预留电话接口、数据接口等;6、供水:接市政自来水管网入户,独立水表;7、供电:接市政供电网入户,独立电表。相关依据一:南宁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明确新建小区物业

12、管理用房的通知(2007407号)规定:一、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方便业主的原则确定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架空层、门卫房、车库、杂物房、设施设备用房、地下室均不得当作物业管理用房使用。二、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全体业主共有,不得作物业管理以外的其他用途。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按有关规定配置,层高不得低于2.20米,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后应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登记备案,物业管理用房在小区(大厦)竣工后应符合权属登记的条件。相关依据二:南宁市人民政府令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第8号)第三章第四十一、四十二、七十四条规定: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

13、置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值班住宿用房和业主大会办公用房(以下合称“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不得作物业管理以外的其他用途。建设单位在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产权登记备案。门卫房、车库、杂物房、设施设备用房不得抵作物业管理用房。第四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方便业主、便利服务的原则确定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层高不得低于2.2米,且具备基本的通风、采光等条件和进行普通以上装修。物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万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该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且面积不得低于120平方米;物

14、业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万平方米以上的,超出部分按超出面积1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划报建图纸中标明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和面积。物业项目建设时应当按规划部门审定的图纸建设物业管理用房。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在首期开发时应当按照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中业主大会办公用房所占比例不超过15%,且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第七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附件6关于邀请 公司等 家公司参加 前期物业管理投标的函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管理招标代理专业委员会:我公司已全权委托贵会代理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相关事宜。现我公司特邀: 共 家公司参加该项目前期物业管理的投标。请贵会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名称(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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