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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消防管理制度(2010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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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1目的 为了确保商场、业者、顾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将火灾隐患消除,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内部的消防管理,包括消防机构、消防培训、消防设施设备、应急预案、消防演练、消防检查及隐患整改、消控中心值班、用火管理、用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装修管理、电气设施使用管理等。 3职责 3.1保卫部的专业人员负责商场内用电设施的审批、检查、验收、建档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隐患责任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与物业部有关的通知物业部。 3.2商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建义务消防大队。 3.3保卫部为消防工作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日常管理和培训工作。同时掌握消防队员变动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3.4消防队员要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灭火演练,明确自己的责任和任务。 3.5 消防队员负责对主、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 3.6发生火警时,义务消防队员要迅速赶到现场,听从指挥,履行各自的职责。 3.9 消防安全管理员、各小组组长每月分别组织活动一次,布置本月安全工作。 4管理规定 4.1设施的配备 商场遵照消防有关规定,定点、定位配齐消防设备设施: (1)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淋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防排烟系统 (5)防火卷帘门系统 (6)事故广播系统 (7)消防通讯系统 (8)应急照明系统 (9)干粉灭火器系统 (10)正压送风系统 并由保卫部保存<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记录>。 4.2机构 消防安全责任人:王丽梅 消防安全管理人:潘亚男 专职消防管理员:蒋春阳 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 保 卫 部:蒋春阳 综合办公室:张丽娟 商 管 部:张桂茹 动 工 部:韩千一 财 务 部:董蒋义 经 营 部:李冬玲 4.3大队 (1)机构设置 总 指 挥:王丽梅 副总指挥:潘亚男 现场指挥:蒋春阳 灭火警戒组: 负责人:蒋春阳 潘亚男 成 员:保卫部全体干警 职 责:火灾事故现场扑救和处理、安全警卫、看护等工作。 抢救灭火组: 负责人:韩千一 成 员:动工部全体员工 职 责:火灾现场扑救及抢救重要物资、抢救伤员工作。 疏散支持组: 负责人:李作宏 成员:商管部全体员工 负责人:李冬玲 成员:经营部全体员工 负责人:董蒋义 成员:财务部全体员工 职 责:疏散引导以及协助其它小组的工作。 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张丽娟 成 员:综合办公室全体员工 职 责:对外报警,保证联络畅通以及引导消防队最近出入口进入现场。 (2)物资装备 ①担 架: 2副; ②对 讲 机: 27部; ③急救药箱: 2个; ④手提电话: 2部; ⑤防 火 服: 4套; ⑥防毒面具: 10套 ⑦破 雾 灯: 4盏; ⑧消 防 斧: 4把; 4.4 设立安全防火培训 4.4.1 培训对象及要求 A 新员工:实施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录用。 B 新进业者:在经营间未开业前,由本区域内商管员和经警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业。 C 业者新聘营业员:由本区域内商管员和经警组织培训,三天以内考核不合格者,商场有权予以辞退。 D 商场要每半年对员工、业者和营业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保卫部专业人员负责授课,综合办公室组织考核。 E 施工单位进入商场施工前,应由保卫部专业人员培训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4.4.2 培训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 4.4.3 由保卫部保存<安全培训记录>,由综合办公室保存<安全考核记录>。 4.5安全设施管理 4.5.1 由动工部和保卫部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5.2检查规定 4.5.2.1保卫部检查的内容: A 经警、商管员要对其所管辖区域内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动工部维修。 B保卫部每天对放置在业者经营间内的防毒面罩进行检查。 C消控人员每周四对事故广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动工部维修。每周六对商场内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进行检查。 D 营业期间保卫部每两小时要对安全出口、疏散信道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出口、疏散信道畅通。 E 消防人员每周对消火栓进行齐全和完好性检查。 4.5.2.2动工部检查的内容: A 动工部每天要对商场内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应急照明灯、排烟口进行自检。 B 动工部和消控人员每月要对排烟机远程启动一次。 C 动工部、消控中心每半年对防火阀、排烟阀进行远程启动试验一次。消控中心人员利用每月的消防演练机会对防火阀、排烟阀、排烟机进行检查。 D 动工部每三个月要对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标志灯进行放电一次。 E 由动工部保存相应的<设施监督检查及故障处理记录> 4.6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4.6.1 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下,保卫部负责制定符合商场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6.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的内容: A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B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F 由保卫部负责组织,每年在规定区域内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由保卫部保存<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G 消防演练时,应通过广播告知演练的范围和时间。 H 将内容贯彻到每个小组成员及全体业者、营业员当中。 J 保卫部负责整理灭火和疏散演练记录,上报哈支队。 4.7 用火管理 A 因工作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需动火人和监护人同时到保卫部办理<动火证>。办理动火证人员要说明动火原因、动火方式、时间、地点及范围,保卫部在填写好动火证所有内容以后,一联交给动火人员以备检查;另一联作为存根存盘。 B 动火人应具有焊工操作资质证,监护人由业者、动工部指定的员工担任。 C 在动火之前,保卫部应派一名经警到现场进行看护,动火人在保卫部经警和监护人的共同看护下,首先要清理好现场,在确定周围无任何可燃物情况下,方可动火。 D 动火期间,施工现场要放置干粉灭火器。 E 施工结束半小时内,动火人、监护人、看护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在确定无任何危险时,方可离开。 4.8 用电管理 4.8.1 日常管理须知 A 商场员工及业者,每天下班前须认真检查各种用电设施,确认无问题时,关闭电源方可离开。 B 经营间使用电量一般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0 w,每米导轨不得超过两个灯位,每个射灯不得超过50w。 C 商场内不准使用白炽灯、碘钨灯等高温发热灯具,各照明灯具距被照物品须大于300mm。 D 商场内不得使用取暖器、电水壶、电熨斗、饮水机、电风扇等用电器具。 E 配电盘(箱)前不得摆放、悬挂任何物品。 F 商场内所有电器设备、设施安装和维修(包括临时用电接拆)均由动工部电工实施。 G 业者进行电气安装时,所需要材料(包括电线、灯具、电表、空气开关等)均由业者自备,但质量种类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 H 业者装修时可凭《经营间装修、用电审批单》由动工部电工接拆临时用电。 G 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和变更用电设备,违者按商场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8.2 用电审批 A 需要延时用电的业者,首先要增写出停送电工作票,在得到商管部、动工部、保卫部允许以后,将停送电工作票送至变电所,变电所根据停送电工作票的内容进行操作。 B 业者装修时,需要重新安装或增加用电设备,须事先在《经营间装修用电审批单》上注明,经动工部、保卫部专业人员的审核之后方可进行施工。 C 因工作需要,商场需要增减长期电气设备时,由动工部提出方案和书面申请,由保卫部专业人员审批之后方可进行施工,对商场举行活动需增加临时性电气设备时,动工部可用电话通知保卫部。 D 对商场内大型电气改造项目,应由保卫部专业人员对改造方案进行审批后,施工单位方可组织人员施工。 4.8.3 电气安装制度 A 从事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人员必须持有电工安装操作证。 B 电工要严格按电气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C 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 D 电工安装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8.4 电气设备设施检查管理 A 由动工部对所管辖电气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定日常检查责任人,同时负责建立各类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B 保卫部专业人员要定期对商场内电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超过期限没有完成整改,直接交人事部门进行查处。 C 在大型电气改造项目中,工程需要由外来单位施工,保卫部专业人员及动工部电工须对施工质量进行跟踪、检查。 D 经警每天都要对业者经营间内内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 4.8.5 电气设备、设施档案管理 A 动工部负责收集、整理电气图纸和资料,自存后,同时送保卫部备案。 B 保卫部负责建立和完善电气安全技术档案并及时更新。 4.9防火巡查 4.9.1 巡查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 安全出口、疏散信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是否完好。 C 灭火器、消火栓是否在位、完整。 D 防火卷帘门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E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 每天闭店前,各巡查小组负责检查商场经营间、信道(含出入口)、卫生间、阳光大厅等区域内电器、消防设备设施、灯具、开关和有无滞留人员、可疑物品。负责汇总、汇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险情应立即汇报。 G 各办公室最后离岗人员应对本部门进行自检,并将情况报告保卫部。 4.9.2 巡查时间: A 营业期间,经警每二小时巡视一次。 B 闭店前10分钟,各巡查小组根据商场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检查。 C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向部门领导汇报,并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 4.10消防设施专项检查 4.10.1 消控中心人员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日检、月检、季检、年检。 4.10.2检查内容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3 附表3: 检 查 日 期 具体时间 检 查 内 容 周 检 星 期 一 星 期 二 星 期 三 星 期 四 星 期 五 星 期 六 星 期 日 防火卷帘按钮有无丢失,损坏,指示灯是否正常 消防柜内24V电源是否正常输出及是否对地 消火栓箱内的配置是否完整 商场事故广播器材是否齐全,声音和音量是否正常 水库的水位 疏散指示灯 手提灯情况 月 检 1、每月第二周 (星期日) 2、每月20日 3、每月24至26日 4、每月28日 夜间抽查防火卷帘门手盒功能(手动升降,上下限位) 对UPS、电源、主机、通讯盘的蓄电池放电 消防演练: 1、吹烟检验烟感灵敏度 2、演练区域、防火卷帘门、自动启动情况,排风机是否正常启动 3、广播是否正常切换 4、切断非消防电源情况 5、抽查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功能 1、抽查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功能 2、麦克风及事故广播功能对外输出情况 季 度 检 查 2月、 5月 8月、11月 末端放水试验,喷淋泵的启动功能 半 年 4月、10月 5月、11月 1、防火阀、排烟阀,抽查比例20% 2、水泵结合器 3、疏散指示灯备电工作情况 4、紧固控制中心各种设备螺丝、吹尘 4.11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4.11.1消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监视各种消防预警设备。值班人员提前十分钟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4.11.2 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漏岗,及时处理当班期间的一切事宜。 4.11.3 值班人员不得喝酒、吸烟、打麻将、玩游戏,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4.11.4 消控中心设备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11.5 保持控制中心整洁,报警控制柜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 4.12消控中心应急措施 在消防联动设备不能自动启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4.12.1 火警发生时,消控中心人员或义务消防大队指挥人员直接用麦克风广播,注意防止人员惊慌,迅速通知消防泵房及变电所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4.12.2 发现防火卷帘门自动失控时,消防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进行手动下降,并派人查看相关的防火门是否关闭。 4.12.3 利用对讲机、火警电话等通讯系统与火灾现场进行联络。 4.12.4 在消火栓和喷淋泵不能正常启动时,消控中心人员立即通知消防泵房值班人员现场启动。 4.12.5 发现排烟机自动启动失灵时,消防中心人员可到现场启动。 4.13火灾隐患整改 4.13.1 保卫部的专业人员负责商场内用电设施的审批、检查、验收、建档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向隐患责任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与动工部有关的通知动工部。整改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4.13.2 对遮挡消防设备、设施的业者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予以查封。 4.13.3 特殊工作人员在商场施工时必须持有资质证。 4.13.4 对施工现场保卫部要派专人进行看护,确保安全。 4.1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4.14.1 考评内容: A 组织消防知识培训。 B 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C 疏散信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D 值班纪律。 E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及现场监护情况。 F 用电情况。 G 有无出售、贮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H 装修时是否按规定使用防火材料。 J 消防设施维修、维护情况。 4.14.2 考评形式: A 商场实行防火安全责任逐级考评制 B 明确考评项目、目标,实行定期、不定期考评。 4.14.3 奖励: A 工作认真负责,及时发现、排除隐患,确保商场安全的有功人员。 B 关键时刻挺身而出,避免或减少商场重大损失的突出贡献者。 4.14.4 处罚: 凡发生下列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绩效工资、评选先进资格、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A凡出现火警隐患或事故的部门或直接责任人。 B 由于工作失职、渎职出现隐患或险情给商场造成影响和损失。 C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临阵脱逃者。 4.15装修现场监护管理 4.15.1施工人员在业者陪同下,持有装修审批单、临时用电申请单进入现场,业者实行全程监护。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操作证,电焊时同时持有动火证。 4.15.2商场内部装修改造时,施工人员必须带胸卡,由物业部人员全程监护。 4.15.3 监护人员要检查装修材料、电动工具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出入,应立即停止使用。认真填写装修现场监护跟踪表。 4.15.4 装修现场放置灭火器。 4.15.5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商场进行走动,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所经过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签字制度。 4.15.6装修期间,刷胶和电焊、电锯同时作业时,要保持一定距离。 4.15.7值班队长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6经营间装修管理 4.16.1经营间装修业者须提前7日提出书面申请,报商管部同意后填写《经营间装修、用电审批单》,由动工部对装修项目中的电量、灯具及各种用电器具进行审核。 4.16.2保卫部要对装修材料及其它要求进行审核并安排施工时间。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并报哈支队地下科审批,方可施工。 4.16.3施工人员在进入现场前,保卫部要对其进行安全培训,讲清注意事项。 4.16.3如果两个经营间合用一个烟感探测器,隔断上方必须留有距棚1m×0.2m通烟口。库房与经营间的整体隔断必须留有距棚0.2m的间隙,厅内喷淋头保持规定高度。 4.16.4烟感探测器的拆装应由物业部工作人员负责。 4.16.5吊棚的挂筋必须固定在顶棚上,不得固定在其它管道及设施上。 4.16.6天棚须按要求留有指定的0.6m×0.4m检修口。 4.16.7电气材料须按商场要求自备,由物业部统一安装。临时用电的接拆须由物业部值班电工完成。 4.16.8业者损坏设备,按价赔偿。 4.16.9施工结束,经商场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开业。 4.17消防会议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员、各小组组长每月分别组织安全一次,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保存<安全会议记录>。 相关记录: 1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置情况记录 JL6.4-04 2 安全培训记录 JL6.4-05 3 隐患整改通知单 JL6.4-06 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JL6.4-07 5 动火证 JL6.4-08 6 营业间装修、用电审批单 JL6.4-09 7 防火巡查记录 JL6.4-10 8 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JL6.4-11 9 安全会议记录 JL6.4-12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版本/修订状态:A/00 共16页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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