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3、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使每个员工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5、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6、各车间、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7、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
2、防安全宣传教育。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2、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
3、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3、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4、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5、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1、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2、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3、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4、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5、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6、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
4、运行。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2、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3、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4、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5、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公司安全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2、消防
5、安全责任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3、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5、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用电安全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部门的持证电工
6、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安全部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5、易燃易爆
7、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2、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3、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
8、、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2、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3、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4、安全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5、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6、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2、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
9、人,给予表彰奖励。3、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十二、电、气焊防火制度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2、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3、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措施加以保护。4、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5、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作业。6、电焊
10、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7、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8、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9、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十三、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1、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2、不准占用疏散通道。3、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4、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5、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6、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7、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8、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9、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10、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