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坡降水施工合同 甲 方:日照利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莒县分公司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2#、3#楼护坡及降水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该项工程基础土方开挖施工任务,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互惠、自愿的前提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利华东方城2#、3#楼护坡及降水工程。工程地点: 三三五省道以东、书院街以北 。 二、 工程承包范围:1、 利华东方城2#、3#楼护坡及降水工程。 2、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乙方根据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须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待甲方审核后完成护坡及降水工程的施工。 三
2、、质量标准: 1、护坡及降水工程均按设计要求及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中间工序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四、合同工期: 工期从 2014年 月 日 至 2014年 月 日。五、 合同价款: 六、付款方式1、验收合格后付至75%。待住宅楼主体完成后付至90%,主体验收完成后付清。七、安全施工: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施工规范要求,乙方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清理现场及道路抛洒土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负。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确定的质量要求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保持现场及道路卫生整洁。九、 甲方责任:1、因甲方提供施
3、工图纸、地质勘查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造成管网损坏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同时工期顺延。十、 乙方责任:1、 根据业主提供的水准点和高程点进行施工定位和放线工作。2、 承包人负责一切因工程所需场区内之临时水、电路及支付水电等费用。发包人提供地点。2、施工中按甲方所定施工方案操作,但遇到特殊情况协商解决。3、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事故、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4、乙方应做好施工进度安排并由甲方人员审批认可。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认可的施工进度从事施工,
4、以保证施工按期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5、乙方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管理。6、每完成一个单项,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员与乙方共同核实,双方签字生效。7、配备备用发电机组,以防施工现场断电停电。8、乙方必须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规范施工,严格把握施工质量,做好雨期、汛期的降水及护坡工作,不得影响甲方其他工序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十一、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并付清余款后失效。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三、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章): 乙 方(章): 签字: 签字: 2014年 月 日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