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转让协议甲方:(发包方)云南省宁蒗县翠玉乡春东村老屋基组 李国新乙方:(租赁方)盐源县桃子乡玻璃农村12组 杨子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雷家沟承包的土地果园转包给乙方,经多次协商特定立以下条款:一、果园自二0一七年四月十四日转包给乙方,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由乙方永久承包租赁。二、果园转包费位每亩32000.00元共计人民币162000.00元(大写:拾陆万贰仟元整)4月14日付102000.00元(大写:拾万零贰仟元整),余款在2018年12月底付清。三、自果园转包协议签订之日起,果园内的一切设施和果树、土地归乙方所有,包括经营权、转包权等,其它任何人(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四、签订协议之前土地的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甲方负责调解。五、果园四至边界:东至杨家果园,南至谢超兵果园,西至水沟,北至大路,四至边界分明,无任何纠纷。六、果园一切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以前的承包手续,在付清余款后再拿给乙方。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如任何一方违反此协议,须赔偿守约方叁拾贰万肆仟元人民币的损失罚金。八、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甲 方 签 字:甲方身份证号码:乙 方 签 字:乙方身份证号码: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