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康服务供应商合作协议甲方: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甲乙双方在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提高效益、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署如下合作协议:一、 合作方式:1. 甲方将指定乙方为甲方客户(个人、企业)提供 服务的合作机构,为甲方客户提供 服务。2. 甲方的客户在乙方接受服务时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将享受协议规定的各种优惠服务。3. 甲方客户通过甲方客户服务人员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电话(网络)预约,甲方客户凭甲方的预约信息或指定会员卡享受乙方提供的各种服务。如果甲方客户没有通过甲方预约直接使用乙方
2、服务,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客户服务人员补齐会员预约等相关手续。4. 对于甲方的客户,甲、乙双方都应遵循对于客户的保密准则,保护客户的隐私。5. 当乙方修改其服务条款与内容时,乙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通知甲方客户并修改相关服务条款。甲乙双方确定修改前的相关服务若有截止有效期按照之前条款执行,没有截止有效期的服务项目按照修改后的条款和内容执行。6. 因甲方业务模式特殊性,甲方客户会在甲方的指(引)导下直接向乙方购买 乙方相关 服务。甲方客户需同乙方直接签署协议或直接支付相关服务费用给乙方。发生此类模式业务时,乙方按照甲方客户支付费用总额 xxx 支付甲方服务费用。7. 对于特殊
3、业务,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原则一事一议,商议结果以书面表达为准。8. 双方指定联系人办理双方日常沟通事宜。甲方指定 (固话:021- 手机: 邮箱: )为甲方指定联系人;乙方指定 (固话: 手机: 邮箱: )为乙方指定联系人。二、结算方式:1. 若由甲方为甲方客户支付的费用,甲方每月15日前按消费清单与乙方核定服务总额,当双方核对无误后,每月28日前一次性汇票(或现金)方式结算,乙方为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2. 2 若由甲方客户直接同乙方签署协议并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每月15日前按消费、协议清单与甲方核定服务总额,当双方核对无误后,每月28日前一次性汇票(或现金)方式结算,甲方为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
4、发票。三、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月),即公元 年 月 日 起至公元 年 月 日 止。四、 保密协定:本协议约定的服务项目价格和内容等被视为商业机密,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予以保密。五、违约1. 一般性违约: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10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行为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2. 违约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3. 仲裁:a) 任何提交仲裁之争议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审理;b) 仲裁裁决为终局性的,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另有裁决,否则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任何仲裁裁决可由对败诉方或其财产有管辖权之法院予以执行;c)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提交仲裁之部分。六、其他1. 如有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2.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 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从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