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试行)为了加强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干部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学生干部队伍的战斗堡垒作用,督促每位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树立高度责任感,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作用,特制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一、 考核时间每学期进行一次,每学期期末二、 考核对象湖州师范学院“一体两翼”学生干部,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及各班班干部。三、 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合理、全面四、 考核宗旨树立典范、创优争先、奖惩分明、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素质和战斗力五、 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将针对学生干部在工作中表现出的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
2、风);绩(工作成效和学习成绩)四项进行(注:本考核制度的基础分为100分。在每条例总分范围内酌情加减分,除已给分条例外。)1 德:(共24分)1)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违反国家法律者、校级院级通报批评者一律为考核不合格,不能继续担任学生干部。(共5分)2) 被评为校级、院级、班级“优秀团干”的学生干部分别加8分、6分、 4分;被评为校级、院级、班级“优秀团员”的学生干部分别加6分、4分、2分。3) 准时参加校级、院级、班级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认真做好理论学习笔记。(共3分)4) 能团结同学,正确处理好与同学之间的关系,对于同学反映的群众关系较差的干部,经查属实,给予
3、一定的减分。(共4分)5) 注重文明礼貌,讲卫生,穿着得体大方,待人诚恳。对在校区中有不文明行为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4分)2 能:(共25分)1) 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若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工作失误,将酌情扣分,情况严重者免除职务。(共3分)2) 上级交予的工作及时布置,各项活动和工作的开展都有完备的工作计划和活动策划,并及时交予辅导老师参阅和指导。(共3分)3) 工作进行过程中,思路清晰,敢想敢做,决策周全,能搞好团结,善于协作,带领同学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共3分)4) 工作失误少,善于解决困难,能冷静地面对和应付突发事件。(共3分)5) 就自身工作能自我研
4、究和摸索,有论文贡献,并达到一定的质量要求。(共5分)6) 每学期期末,对所做工作的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目录清晰,资料完整,归档及时,返工错误少。(共3分)7) 准时参加校、院级组织的有严格要求的公益活动,缺席一次扣5分,迟到一次扣2分,请假一次扣2分(因公事请假除外)(共5分)3 勤:(共17分)1) 严格遵守例会制度(包括综合会议和部门会议),若迟到或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请假者扣2分(因公事请假除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记0分,并通报批评。(共7分)2) 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若无故不值班者,发现一次扣2分,若影响工作正常开展者,扣5分。每月所有值班出满勤者加10分。(班级
5、干部除外)(共10分)4 绩:(共25分)1) 按时按量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共5分)2) 在顺利完成工作的同时能进行自我创新,并予以肯定者。若在校被公开倡导者(共5分)3) 工作及各方面表现出色,在全会上受表扬者,加5分;受批评者扣5分。同学反映好者,经查属实酌情加分;同学反映差者,经查属实酌情扣分。(共5分)4) 基于上一学年的专业考试成绩,在各科考试均及格的前提下,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5名者,加10分;前610名者,加8分;前1115名者,加5分,前1620名者,加2分。20名后者不加分,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有补考的每科扣2分。通过六级的同学加3分,四级成绩75分以上的同学加2分。有课程不及格
6、者,不得分;补考两门或两门以上或重修者,予以停职。(共10分)5 其他方面(共9分)1) 对于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为院、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干部,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2) 在全局性活动中,主动帮忙,乐于奉献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3) 在特殊阶段,表现突出,贡献大者,可在总分上酌情加分(共3分)六、 考核办法及程序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其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累计所得总分*50即为该学生干部的考核最终成绩。1. 各类干部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进行自评。(供总评参考)2. 由所领导的辅导老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一体两翼”、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7、社联的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在听取同学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一体两翼”、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其他部门部长由各自学生组织的秘书处、主席团进行考核,听取同学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班干部由班主任召集不少于班级人数三分之一的非干部同学进行考核,听取同学意见和结合自评的基础上,给出初步考核等级。3. 团委、学生会在上两次评议的基础上,由党、团及相关部门的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成绩进行总评。班干部工作考核成绩由党、团办及相关干部审核,最终得出考核成绩。4. 学生干部的考核成绩进行公示确认以后,为最终考核成绩七、 考核结果最终考核成绩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
8、者给予公开批评,高分者给予表扬,并颁给荣誉证书。同时考核成绩对综合测评、评优、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八、 考核机构:团委组织部(校、院级)九、 考核机构要求团委组织部(校、院级)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考察学生干部,并负责统计、造表、存档、解释,若有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团委各委员、干事有权监督,考察,广大同学可以向考核小组举报。十、 本考核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望团委、学生会全体委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实施过程中,视需要可对本制度适当修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湖州师范学院校团委 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二五年七月类 别项 目分 值得 分总 评备 注德(24分)58344能(25分)3333535勤(17分)710绩(25分)55510其他方面(9分)333总 分100共青团湖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评分表 姓名_ 所属部门_ 职务 _注:基础分为100分,所得总分加上基础分乘以50%作为总评成绩. 其中每位学生干部可以自评,作为最终测评的参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