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安房产 合同档案号: tiananfangchan合 同 书发包方: 邹平县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 山东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项: 玫瑰园一期高压配电施工及设备供应签订时 :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签订地: 滨州沾化玫瑰园售楼处 玫瑰园一期高压配电施工及设备供应合同发包方: 邹平县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山东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玫瑰园小区一期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玫瑰园小区一期工程内全部高压配电施工及设备供应(含设备采购),经甲乙双方协商
2、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项目1.1工程名称: 玫瑰园一期高压配电施工及设备供应1.2工程依据: 电施图纸及相关规范和设备安装系统图(乙方提供)1.3工程地点:沾化银河5路+金海3路=西北角 1.4工程内容:玫瑰园小区一期全部高压变配电系统设备安装(含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S11-10-800KVA变压器1台;、高压环网柜1台;、高压环网柜至变压器电缆连接;、变压器至低压柜母线槽连接;、接地制作等;、敷设10KV外线电缆YJV22-8.7/15KV-3*120;、埋地铺砂盖砖;、安装调试、验收、送电、取证。1.5承包范围:按照甲方提供的滨州高新建筑设计院设计的箱变布置图纸和供电部门答复的用电
3、方案及滨州电力设计院设计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同时满足本合同规定的要求和甲方现场要求及滨州市沾化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含完成设计图纸内全部高压变配电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合格、报建、验收合格、送电等所有工作内容。第二条 工期2.1工期:乙方在3天内办妥审图意见书,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30天内完成通电。2.2工期必须密切配合发包方要求的施工进度,符合其他专业施工的中间工期和竣工工期。2.3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4月10日)。2.4竣工日期最迟不得超过5月25日。第三条 合同价款本工程按发包方提供的箱变布置图纸(乙方设计的系统图纸含审图意见)及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进行总价包干。固定合同总价款为人民
4、币:470,000.00元(肆拾柒万元整)。结算时除甲方同意的经济变更外其他原因都不再调整(包括物价上涨因素)。本合同包干总价已含直接成本(即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总包配合管理费、包检测、水电费、不可预见费、保险、包装、运输、税金、清理、验收、管线洞口及其他由于本工程原因产生的需封堵的洞口按规范封堵及恢复、利润、技术资料、技术服务、保修、报建、送电、检测入网费、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等。乙方为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必须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和全部费用。该价格不会因人工费、物价、费率或汇率的变动而有所调整。不论是否在本合同及文件中的所有
5、说明。第四条 承包方式4.1包工、包主材和辅材、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符合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包高压报装及其费用、包按时通过验收、包送电、包总价(即包含第一条1.4和1.5款中所有工作内容在内)。4.2在后续施工中完善设计缺陷所导致的工程造价增加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行承担。4.3本合同总价已综合考虑所有国家、省、市、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及部门文件。乙方不得在合同签定后借口对国家、省、市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及部门文件不全面了解,而为使工程符合以上规定要求,更改或提高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等来增加造价。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5.1工
6、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5.2本工程质量和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县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滨州市供电部门有关规定,并通过供电部门的技术质量检测。必须根据设计图纸和工程需要以及双方确定的设备品牌、型号、数量要求配置。其中10KV外线电缆,高压环网柜,电力变压器,低压柜,母线槽等为乙方供应,其他设备和产品必须选用原厂品牌、型号及商标的产品(包括附件)。乙方所供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及山东省电力集团供电公司的入网许可证,同时也不得低于下列要求:5.3质量标准高低压电气成套设备低压成套产品必须符合IEC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标准、GB72519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国家标准和ZBK
7、36001-89低压抽出式成套开关设备专业标准。高压成套产品必须符合GB11022-89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1023-89 高压开关设备SF6气体密封试验方法、GB311.1-97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T 16297.1-1997高电压试验技术第一部分:一般试验要求、GB763-90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GB2706-89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GB3309-89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GB 3804-903-63KV交流高压负荷开关等标准。盘柜接线必须符合GB50171-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电力变压器必须符合
8、ZBK 41003-88三相树脂绝缘干式电力变压器标准和CECS115-2000干式电力变压器选用、验收、运行及维护规程标准。5.4施工质量 必须符合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Y213-1998成套配电柜及动力开关柜(盘)安装工艺标准 ;GY211-1998电力变压器安装工艺标准。技术要求柜体的母材采用冷扎钢板,高压柜厚度2.5mm;低压柜厚度2.mm;表面涂层采用热固性粉末静电喷涂,厚度6
9、0um。(2)开关元件按招标文件要求;高压计量按供电部门要求。5.5设备要求安装S11-10-800KVA箱式变压站1个。10KV电缆:采用阳谷电缆厂,型号选用YJV22-8.7/15KV-3*120(按电力设计院设计为准),封闭式母线槽为五线;其他:高压环网柜1台;低压柜一套;高压环网柜至变压器电缆连接;变压器至低压柜母线槽连接;接地制作等;敷设10KV外线电缆;埋地敷设150PVC管,安装调试、验收、送电、取证。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6.1合同签定后一周内甲方付合同总价款的5%给乙方作为工程的预付款; 6.2全部设备到达工地经甲方及有关单位初检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 6.3安
10、装完毕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认可并通电验收合格后7天内,(以在后的时间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50%;6.4工程竣工核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移交本工程符合滨州市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和技术资料后,双方进行结算并在所有设备投入正常使用6个月后七天内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价的95%。6.5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待一年保修期过后的一个月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期以通电验收合格后壹个月算起。 6.6乙方在要求付款时需提供支付申请、供货清单、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凭证、检验证书等有关文件以供核实。第七条 工程进度要求及其他要求7.1 按照甲方箱变定位图定位,电缆的埋深
11、度符合小区标高要求。7.2 服从甲方代表的管理,特别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乙方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管理人员的各项指令。第八条 交货和验收8.1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保证及时和部件的完整性。8.2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8.3设备进场时,乙方必须提供设备的出厂检测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及相关资料证明,设备符合招标书及合同规定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8.4设备的入网检测试验必须按沾化的供电部门的规定进行试验,其试验
12、全过程有必要时须有甲方的专业人员参加。8.5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所有责任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方承担。甲方不接受、不保管任何产品和设备,对到现场的产品和设备安全保管工作必须由乙方承担。8.6对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如果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仍存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产品,所有责任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九条 双方责任(一)甲方甲方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1、甲方委派项目部经理林 华作为代表,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
13、回均应提前通知乙方。2、甲方的指令、通知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
14、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4、本工程由沾化城建监理公司担任监理。乙方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监理进场时)。5、本条所涉及的书面文件的有效性:所有书面通知、指令、修改图纸必须同时加盖甲方公章以及本工程的监理专用章。(二)乙方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 ,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
15、职责: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2、乙方代表按监理公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求并获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三) 甲方工作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箱变定位及场地标高值。2、甲方不解决乙方现场施工人员的住宿和材料堆放场地问题,由乙方统一协调安排。3、不协调乙方与周边的施工配合。4、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过程中一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工作。(四)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
16、工作:1、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送施工组织计划,负责办理工程报装手续,提出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做好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采购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2、定期向现场甲方代表报送施工计划和已完分项工程进度,如不按时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时间相应顺延;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必要安全设施,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作好自检工作;5、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17、6、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7、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的二十四小时内无条件保修。属甲方不当使用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给予免费人工返修,但返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8、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含因此产生的所有直接间接损失),并报告建设主管部门。9、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符合甲方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乙方负责把设计公司交底后对本专业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进行确认,确认书加盖公章后交甲方备案。 11、乙方保证施工质量合格并通过验收合
18、格和交付使用,产品质量实行三包。12、送电手续按滨州市沾化供电局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由乙方负责。第十条 质量与验收(一)检查和返工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非甲方同意的经济变更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发出的经济变更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2、上次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
19、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影印件或原件。5、乙方必需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必须作好自检工作,同时做好自检记录。(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工程达到中间验收或覆盖条件,乙方自检合格后,于验收隐蔽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经验收合格。2、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甲方验收认为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递交催办函,如甲方收到催办函后24小时仍未签字,可视
20、为甲方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双方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由滨州市技术质量监督局进行裁决,裁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一条 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严重影响总工期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不可抗力因素;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合同生效后乙方必需保证在合同约定日期之前全部安装完毕并送电(含验收调试),若不能按时完工拖延每天罚款按每天合同价款总额3的违约金计算 (上述第2项因素除外)。第十二条 经济变更和工程签证12.1经济变更:由设计院针对本工程出
21、具的设计修改通知单(或设计变更),经甲方批准同意采用,而导致工程范围发生变化,全部或部分工程质与量发生的改变,从而使工程造价相应增减,以及甲方对合同已选定的设备、产品的品牌数量进行调整,此类设计变更称为经济变更,该部分的工程价款不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该部分工程价款依据实际情况由乙方在工程发生变更后3天内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经济变更的性质、数量进行确认,具体的价款纳入竣工总结算。12.2技术变更:因原图纸出现的合理错误或不明确,其后由甲方或设计院对此所做的澄清或出具的设计变更单,称为技术变更,其增减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甲方签署的非经济变更签证在结算时不予调整,经济变更签证在竣工结算
22、时计入总决算造价。12.3乙方被视为已研究过并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实际范围并认为图纸符合工程施工的正常要求,如果原图纸出现合理错误或不明确或与供电主管部门审图意见导致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双方不得要求增减。12.4施工现场签证,必须由专业工程师和工程部经理签字认可,并提供测量记录原始单,工程签证必须明确清晰:时间、施工段、施工内容、签证工程费用必须表达明确,不清晰、概念内容含糊的签证为无效签证,所有签证审核必须加盖甲方技术章方为有效。签证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签证单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 12.5减少工程量和降低材料费用也属于现场签证的范围,乙方必须如实上报,若乙方不报送签证单,
23、甲方可根据单方记录扣减其相应费用12.6手续不完备的签证不予结算,超过7天施工单位尚未报送的工程签证无效。12.7所有工程签证产生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均在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后一并支付,在进度款中不体现签证费用。第十三条 竣工与结算(一)竣工验收1.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3天内向有关部门申请验收,并在验收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费用。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2. 竣工日期的认定:工程竣工核验证的竣工日期;3.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任何理由而拒绝交付。4. 乙方在合同确定的工程现场生产、生活
24、临时设施,应在工程移交后五天内全部撤离,做到工完场清,若工完场不清,甲方向乙方收取每天5000元管理费。(二)竣工结算1. 乙方在工程核验后30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电子文件),甲方自签收之日起1个月完成结算审核;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利率按同期国有商业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2. 乙方递交结算资料不完整,不正确或递交延迟,导致工程结算时间延迟,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保修1.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的保修服务对象以及相关协调单位是甲方委托的该项目物业管理单位。2. 保修尾款的支付,必须得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支付。3
25、. 保修期限:12个月 4.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人为损坏及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部件、整体或单体、整件或单件的损坏、脱落、丢失、设备丧失使用功能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5.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图纸修改、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6.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工程总价5%,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7.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维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一般事故接通
26、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单位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实际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乙方不按时派人维修,无权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有异议。属紧急事故乙方接通知后在50分钟内到达现场排除故障,否则承担由业主或物业管理处提起的索赔。8. 保修期满后三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一次付给乙方。9. 保修期完成后,如发生重大维修事件或责任事故,经相关部门鉴定原因属于乙方施工责任引起的,由乙方承担相关所有责任和损失。 第十五条 争议、违约15.1争议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向滨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5.2违约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
27、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并顺延工期。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3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4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5、若乙方到现场的材料或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部门文件规定,第一次发现甲方给予乙方2000元罚款,乙方必须返工至合格标准;第二次发现或在已安装
28、的工程量内发现而拒不整改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按本合同造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六条 保险和不可抗力7级以上地震、海啸、特大洪水自然灾害为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第十七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可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的文件依据依次顺序如下:17.1本工程施工及设备供应签订的本合同及招标文件、竞价单、补充协议等;17.2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文件;17.3施工图纸、设计变更;17.4样品;17.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记录和文件;17.6发包人和(或)工程师中有
29、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合同文件的组成顺序进行解释。当先后签署的合同文件有不一致时,以后签署的文件为准。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工程款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19.1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时生效。.设计图纸 .低压配电柜和配电箱技术要求 . 供电局审图意见书(乙方办理) . 高低压变配电设备报价清单 .高低压变配电及10KV
30、外线安装安装工程报价 .高低压配电柜及设备元器件清单 ;19.2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另签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 其他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6份,正本两份,副本四份,甲乙双方各1+2份,副本与正本不同时以正本为准。发包方:邹平县天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方:山东翔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盖章)法定人: 法定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7311269 电 话:400-687-5187Email linhua101 Email zys9300合同订立时间:2012年 4月10 日 合同签字地点:玫瑰园售楼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