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一、 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场地可供承租人从事人员住宿,设备材料存储及生产加工活动。二、 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一) 甲方、甲方对所提供租赁场所,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1)甲方应提供产权证等能证明其建筑物合法性的书面材料,对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基本要求,有基本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2)确保提供的出租场所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
2、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不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3)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4)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5)甲方应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人员住宿,设备存放及生产活动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乙方的陪同下对租赁场地进行安全检查。(二) 乙方1、乙方在租赁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1)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
3、位或者个人。(2)乙方从事住宿、仓储、生产活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4)乙方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却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5)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电线是否裸露、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措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