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文最新推荐- 重大医患纠纷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一)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重大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危害和不良影响,指导和规范我县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分工合作的应急处置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由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对社会公共秩序的危害,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关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
2、例、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市重大医患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本预案。(三)指导思想从讲政治、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同配合,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因医疗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把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处置工作要区分性质,讲求策略,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原则,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当医患双方对诊疗后果及其原因有分歧意见,患方纠集多人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和医疗秩序,严
3、重损坏医疗机构公共财物,危及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具体表现形式有:1.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医疗机构财物;2.非法占据或冲击办公、诊疗场所,严重干扰正常医疗秩序;3.侮辱、威胁、恐吓、谩骂,围攻殴打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严重影响医务人员正常工作;4.在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标语、散发传单、泼洒秽物、设灵堂、烧纸钱、摆花圈等严重影响正常就医秩序;5.不按规定移放尸体至太平间或殡仪馆,或停尸闹事,以尸体相要挟,经多次劝说无效;6.围堵医疗机构大门和诊疗场所,或限制人员和车辆出入;7.其他严重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五)管辖原则
4、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按属地管理,纠纷当事人所在乡镇配合处置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二、组织机构及职责(一)领导机构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处置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坚持集中统一指挥与分级协调指挥、领导小组指挥和现场指挥相结合的原则,迅速果断处置医院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1.成立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置县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3.处置人员的组织:为更加妥善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处置人员预备工作。县综治、卫生、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要确定一名领导作为医疗纠纷应急处置的负责人,指定一名干部为协调联络员,具体承担应急
5、处置现场协调工作。(二)主要职责1.县综治办。一是组织协调有关政法部门和综治成员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处置重大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二是指导、协调医患纠纷当事人所在地的综治办和基层组织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和调解、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走司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2.县公安局。负责事件发生时维持现场治安秩序,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接报后,应迅速指派民警赶至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掌握动态,了解事件原因、内幕详情,查明策划、组织者,配合做好疏导、劝阻工作;严防内外串联,扩大事态;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的,应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置。3.县卫生局。负责提供医疗卫生法规咨询,组织专家提
6、供技术咨询,并协调组织事件的调处。一是接到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患纠纷报告或患方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重大医患纠纷处理申请后,及时介入医患纠纷的调查处理、行政调解、情况汇报、对外信息发布和开展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接报后立即指派工作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开展指导、协调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处理。二是协助指导医患双方办理尸体解剖申请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事项。三是对患方明确提出医患纠纷行政调解申请的,组织医患双方在医疗机构以外的地点,依法公平、公正地进行行政调解。四是迅速组织开展医患纠纷发生原因的调查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对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明确的以及存
7、在行政失职等行为的,应依法严肃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4.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切实组织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律师等法律工作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顾问全程负责与有关当事人进行事件调处。一是做好医患纠纷的调解工作,为医患双方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二是对医患纠纷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患方,依法给以法律援助。5.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省殡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移送和处理患者尸体,公安、卫生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实行医疗救助机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的贫困人员,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按相关规定给予救助。三、现场处置根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情况,实行三级处理制度,分
8、级实施控制措施,动态管理,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处置效果。(一)三级预警处理:医院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初起,状况平稳,矛盾尚未激化时。主要由当事医院领导组织医务科、保卫科及有关人员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要正确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努力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要采取因人施策的办法,宣传法律政策,讲明道理,教育疏导,积极采取调解措施和引导当事人到第三方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以达到平息事态的目的。(二)二级预警处理:经耐心解释、教育疏导无效,矛盾进一步激化,有关当事人大吵大闹,纠集人员在10人以内,但未发生严重影响扰乱医院日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事件。当事医院领导班子积极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参与调解,视事态
9、发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确难控制局面时向县卫生局报告,由县卫生局向处置小组汇报,公安、综治、司法等负责人到场参与协调处置,同时通知当事医院、当事人所在乡镇,要求派员到事发现场,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教育,讲明法律法规,劝其自行解散,防止事态恶化,并劝当事人进行第三方的调解;当事人继续无理取闹的,公安部门对当事人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辖区派出所协助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依法对不听劝阻的有关当事人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三)一级预警处理:当事人纠集人数较多,纠集人数在10人以上并有过激行为,损坏公物,威胁到相关人员的人身、生命安全的,或纠纷方
10、多次到医院闹事,经劝解无效,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由县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到场,并根据各自分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公安部门负责组织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司法部门负责组织人员帮助说服;宣传部门负责舆论宣传。要依法做好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所在乡镇、村负责人到现场帮助疏导,共同动员当事人进入第三方调节机制实行调解,或要求当事人按法律程序解决。对事件中起组织、策划作用,或严重扰乱医院诊疗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四、工作要求(一)要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当事医院在进行先行处置时,应及时报告县领
11、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的规模、性质,抽调相关部门力量进行处置。(二)要加强情报信息工作。辖区派出所、当事医院要高度重视情报信息的收集工作,密切注视和掌握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有关当事人的动态,对事件的动向,要做到早了解、早掌握、早控制,力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后勤保障工作由当事医院负责,由当事医院在业务经费中拨出专款专用。(四)统一指挥、加强配合。参加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人员,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协调能力,严格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互相配合,协调行动,不允许擅离职守或自行其是。(五)坚持灵活性和原则性相结合。参与处置医疗纠纷群体性事件的
12、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文明执勤,防止因方法简单而授人以柄或激化矛盾。处置时应视不同情况,灵活多变,妥善果断处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风景区森林防火工作。根据森林防火条例按照“市管理处为管理主体,相关部门协作配合,辖区单位联防参与”管护原则,特制定风景区森林防火方案。第二条本方案是针对风景区。第三条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分片负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第二章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市管理处主任是风景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市风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分管副主任任副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管理处,每年召集一次成员单位护林联防工作会议。成员单位有:市委行管处、市政府行管处、市林勘院、市老干活动
13、中心、黄冈军分区休干所、市二水厂、市博物馆、区老干局、工行黄冈市分行、市宾馆、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五条各成员单位职责:1市管理处负责景区森林防火的统一调度和指挥;2各成员单位负责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协助毗邻单位防火;3市森林公安和消防支队负责火灾扑救。第六条市管理处成立两个工作队。(一)现场巡逻队1做好景区山林的防火巡查工作。消除火灾隐患;2如遇突发火灾。及时扑救并上报风景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二)灭火突击队1火灾发生时。灭火突击队队员快速启用消防器材,控制火灾局势,防止火灾蔓延。2火灾发生后。及时打开安全通道,疏散游客。第三章火灾扑救第七条扑救步骤:1一旦发
14、生火灾。立即组织灭火突击队赶赴现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势。如果火灾过大,通知市森林公安和市消防支队赶赴现场扑救。2前线指挥:风景区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挥扑救。第八条扑救原则:1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2重点保护好重要设施及文物;3分区扑救。科学灭火;4先控制后消灭;5以专业灭火队伍为主。第九条扑火安全:火灾发生时要严格按照科学扑火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扑火。对不规范的扑火人员要迅速调离现场。第十条医疗救护:火灾发生时。通知医院救护车到达现场。一旦出现意外情况,及时救治。第十一条调查:发生火灾后。及时组织林业、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
15、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第十二条信息发布:发生火灾时。一定范围内发布相关信息。灾情处理后,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书面报送灾情。第四章综合保障第十三条通讯与信息保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人员。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第十四条物资储备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检查各单位防火设施。确保防火物资储备到位。第十五条资金保障:市财政将风景区森林防火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第十六条培训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对灭火突击队和成员单位森林防火专班进行培训。第十七条设施保障:封闭有安全隐患的通道。完善龙王山的夜间
16、照明设施,安装应急消防栓。并组织防火专班培训。第五章灾后处置第十九条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补助。第二十条火灾发生后。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一、工作目标以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为着力点,构建全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二、工作任务(一)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1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地政府
17、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制定实施消防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建立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安全委员会或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并如期销案;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知识宣传提示和教育培训。2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依法监管;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集生产、住宿、经营于一体的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重点区域存在消
18、防安全突出问题,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知识教育培训,全面提高群众的消防意识;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许可项目,加大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的消防监管,实施消防安全源头控制;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消防特有岗位的用人管理;加强消防产品市场管理,确保消防产品质量;建立健全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格局。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各地政府要认真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并结合城镇改造,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棚户区、城中村”及出租屋、三合一”场所、务工人员聚集地等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改善城乡消防安全环境。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各地政府要认真落实消防工作目标
19、责任制。定期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对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评,严格奖惩兑现。(二)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1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2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年前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单位要建立志愿、保消合一”等多种形式的消防队。建立社会消防执业资格人员登记备案制度,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严格实行持证上岗。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
20、防火、灭火能力。3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演练,使员工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消防安全提示标语,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三提示”工作要落实到位;年,所有单位“三提示”工作要落实到位。有重点地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一般单位可结合实际。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年,属
21、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三)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1夯实组织建设基础。农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全市所有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都要建立消防安全领导组织,并按照省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工作的意见要求,落实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乡(镇)社区的消防安全各项工作。2夯实设施建设基础。城市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并加强维护保养。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农村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对木结构等易燃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要结合村庄整治和人居环境改造
22、进行治理,建设消防水源,打通消防通道,拓宽防火间距,提高建筑耐火等级,增强火灾抗御能力。3夯实群防群治工作基础。村(居)民委员会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要发挥基层党员、综治骨干作用,落实定人、定时、定责和夜间值班、防火巡查制度;突出抓好特殊群体消防安全值守帮扶工作,落实“七户联防”和“门栋关照”等工作机制,轮流值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和检查。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整改消除火灾隐患。社区内的小场所要实行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制度,开展消防安全互查互督,保证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联合组织扑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村(社区)创建活动。4夯实队伍建设基础。各地
23、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承担火灾扑救任务。城市社区要建立保安联防消防队;设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设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联防消防队,并加强保安人员消防业务培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使其承担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能;没有治安巡防队的村庄、社区要建立群众参加的志愿消防队。年前,所有乡(镇)村庄、社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建成专职或志愿消防队伍。(四)提高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1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各地要建立消防、治安、内保、警务督察及公安派出所“多警联勤”消防执法机制。主动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针对突出问题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把
24、火灾隐患消除在火灾发生之前。年,各地政府要组织公安、建设、安全监管等部门集中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工程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公安派出所依法做好辖区有关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2提高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水平。依托全省消防监督业务办公平台。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执法透明度;制订各类消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并严格落实;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专线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员”和“人民满意消防监督单位”活动,树立一批公正文明执法、热情
25、服务的先进典型。年,开展公安消防监督人员“大培训、大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消防监督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研究制定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将派出所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机关绩效考核和派出所等级评定范畴,不断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水平。3提高消防宣传教育水平。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丰富内容,加大投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开展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三提示”活动,主流媒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逃生自救能力普及活动;全面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动各地各类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开展“万场消防知识科教片进农村”和“消防形象大使
26、率万名消防志愿者走千家进万户”活动;充分发挥消防站对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楚天消防杂志的作用,加大社会消防宣传力度。年,建成市、县级互联网公共消防服务平台,向社会发布火灾预警信息,开展网络消防宣传教育和在线消防咨询。4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年。全面实行“三管”消防监督模式。年前,制定合同制消防文职雇员从事日常消防检查制度,出台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电气防火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鼓励试行消防安全检查师制度,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服务。配合金融保险单位探索将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纳入信用等级评定、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费率调整的内容,推动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三、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推动社会消防安
27、全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各地政府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动员部署,全面启动这项工作。要逐级签订责任状,督促社会单位、村庄、社区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并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单位落实、群众参与”工作格局。(二)多策并举。构建“防火墙”工程、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构建“防火墙”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道有标语、社区有专栏,全方位、多角度地向群众宣传构建“防火墙”工作,使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观念深入人心。(三)典型引路。扎实推进”原则,结合实际,积极
28、培育树立典型,打造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样板,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和推动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扎实开展。(四)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政府将在年终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考核验收。每年进行考核验收。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由单位对照标准自我评价合格后,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申报验收。市政府对各地构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抽查,年底进行总体验收。 17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