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激光舞演出合同
本公司凭借此协议演出,请贵方负责人在此协议回执处签字,并加盖公章传回公司,以便我方开展下一步工作,此协议真实有效,请妥善保存。
此协议传真有效,以下邀请方和邀请方客户为甲方,演出方为乙方。
演出邀请单位(甲方)
演出主题
演出地址
演出时间
演出场次
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演出总费用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演出定金
大写人民币 元整¥
演出流程:
签订演出协议(50%定金)-现场演出-结余款。
双方工作责任:
1、 甲方负责现场熄灯事宜,如因现场光线不够暗或灯光未熄而影响到激光效果,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同意绝不要求乙方艺人于工作期间做任何具有危险性活动,并负责演出期间乙方人员的安全。
3、甲方负责安排专属激光舞演出区域(详见4)、艺人休息间、艺人更衣处。如到外地演出,甲方负责活动期间乙方演职人员的餐饮及差旅费(包括往返机票,酒店吃宿,设备搬运)。
4、甲方提供演出场地、电源及音响设施,配合乙方作好安装、调试等演出准备工作。甲方确保乙方在演出期间, 现场提供的音响及电源信号稳定,由于现场电源信号不稳定产生的问题,乙方不负责任。
5、甲方负责办理乙方设备、人员的出入场手续、工作证。入场之后甲方应给乙方充足的安装时间和调试时间,
并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安装和调试工作。
6、在演出期间或演出场次间隙甲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不受干扰(观众围观妨碍激光舞师表演、观众触碰或摆弄激光舞设备)。
7、乙方提供激光舞演出道具(激光器、笔记本电脑、烟机、激光舞台、表演服装等。)
8、乙方演职人员于当天演出前两小时抵达演出地并在活动开始前调试好演出设备,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9、原则上乙方不提供提前一天或几天的到场彩排服务,如甲方需要彩排,需在签订此协议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处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彩排。乙方不提供带妆彩排。
10、在演出期间和演出场次间隙,甲方应负责乙方携带的激光设备(激光器、烟机、笔记本电脑、激光舞台)的
安全,若因演出期间或间隙发生的盗窃行为而造成乙方激光设备丢失,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处理并协调
好相关赔偿工作。
11、乙方沙画单场次演出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如甲方需要延长演出时间或添加表演场数,双方协商处理并价格另计!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加时。
保密条款
乙方所有的一切跟公司运作有关的商业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等相关资料。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将乙方的相关资料及信息传播或倒卖给第三方等可产生经济利益的商业行为,一经核实,甲方需赔偿乙方人民币贰万元违约金。
双方违约责任:
1、 演出合同签定后,因甲方的原因取消演出活动,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在取消当日算起三天内付清余款,如逾期,乙方每天按全额的3%收取滞纳金。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演出活动,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在取消当日算起三天内赔偿合同演出总金额给甲方作为违约金,如逾期,甲方每天按全额的3%收取滞纳金。
2、合同签署当日,甲方以现金形式付给乙方演出全额的50%作为定金(或打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如乙方在24小
时内未查收到甲方定金,合同自动作废),演出结束当天,甲方立即以现金形式支付尾款,不得拖欠,如逾期,
乙方每天按全额的3%收取滞纳金。
3、本合同正式签字后,除不可抗拒的影响,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另一方未违约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
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并赔付另一方实际应得的经济利益。
4、演出相关事项,产生纠纷,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纠纷。仲裁地:重庆。
本函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重庆画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公章(或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签字(章):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Add: 重庆市江北区红旗河沟锦龙支路38号 Tel:023-86868484 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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