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活动板房施工协议甲方乙方甲方根据施工任务的需要,将 活动板房搭建的施工任务委托乙方完。为了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洽谈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内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1.6: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 天承包方须按照发包人指定的时间进场施工,并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的承包内容,每拖延一天支
2、付违约金 元整,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方另行支付,如工期延误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已完合格工程量按75%结算,同时乙方除按前述条款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不承担乙方的损失,但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工期予与顺延。1.7质量等级;合格,除满足国家现行规范验收标准外还应满足设计要求。如达不到“合格”质量要求,乙方同意不合格工程部予结算,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二条 甲方工作负责为乙方提供工程所需的场地基础、详细的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第三条 乙方工作3.1对整个施工管理、安全生产和质量控制过程负责。3.2乙方应服从
3、甲方的指挥和指令,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工作检查、指导和监督。3.3本工程施工所需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己提供,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3.4乙方自己解决现场工人食宿,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中。3.5乙方保持现场的清洁卫生,做到工完场清。第四条 合同价款和付款方式4.1搭建彩板活动板房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固定总价) 合同价款如下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 位()单价(元)合计金额(元)合计 RMB: 注:以上优惠后合计总价为本工程固定包干总价。上述合同价款包括运输费、施工现场水、电费之外活动板房搭建的所有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施工人员保险、施工现场保护、二次倒运、上下力,机器设备、
4、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措施、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施工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4.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乙方工作内容全部完工,质量通过甲方、监理共同验收合格并提供完整的质保资料后支付至85%,乙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结算后(甲方结算时间为30天),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验收合格之日起满6个月无质量问题后无息全部付清。以上价款为含税价款,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全额正规发票。第五条 质量与验收5.1乙方施工的活动工程必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范标准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并及时清
5、理施工垃圾,若因乙方施工原因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5.2进场构件尺寸、厚度等要求 5.3乙方应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场构件外观应平直不得有变形,施工中不得弄虚作假、偷工减料。承包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每发现一次,承包方必须整改至符合要求,并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同事应根据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补救或返工责任,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无条件承担。对于经过整改,仍未能符合发包人、承包方之间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但经双方努力通过了最终竣工验收备案且发包人同意接受使用的;该部分工程款将根据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下浮50%以上结算或
6、不予结算。该后果没有得到彻底有效解决前,发承包方工程款步予结算。5.4乙方前道工序施工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后道工序的施工,任何前道工序没有通过验收就进行后道工序施工的,前道工序视为不合格并不予结算。5.5如双方对工程质量产生争议的,由甲方指定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质量做出最终鉴定,对此双方不存在任何异议,如因乙方原因产生质量问题的,出现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当于合同价款50%的违约金。5.6乙方应保证所施工的活动板房达到设计性能的工艺个和技术要求,所使用的各类材料应符合甲方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第六条 安全生产6.1乙方对本工程的施工安全负责。乙方用电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用电安
7、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接线,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险,做到人离电断,不带电接线。若因用电管理和操作不当而引起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6.2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有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6.3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
8、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6.4电焊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乙方每人每次500-1000元的罚款,并且将其清退出场。6.5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力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伤亡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6由乙方提供的各种设备、机具、工具,乙方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安全、可靠后方能使用,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因设备、机具、工具发生事故,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6.7施工期间如乙方工人有任何意外,均与甲方无关。第七条 其他7.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并按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完成后自行失效。7.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7.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电话: 电话:5共5页第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