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现代服务业园区 清洁服务合约
甲方: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望宇保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持位于上海市徐汇区 漕河泾开发区古美路1528号现代服务业园区 的清洁,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提供清洁服务。乙方接受委托并同意按以下清洁服务内容提供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如下,以资信守。
一、服务范围
1、本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及部分指定区域(具体保洁标准要求、保洁流程设置、相应人员、工具、清洁剂配备等、详见附件2)。
2、生活垃圾清运不在乙方服务范围内,乙方只负责将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房或指定地点。
二、清洁、保洁工作
1、乙方应为甲方所管理的区域派驻与乙方有劳动关系的人员提供专业清洁服务,并派驻有经验的现场主管,乙方应严格按合约及附件的规定进行工作,工作效果及员工形象须符合甲方要求。任何第三方要求乙方进行任何非本合约所载的工作,甲方概不负责。
2、合约附件的修改不影响本合约之效力,但附件修改须经双方同意。
三、乙方义务条款
1、乙方承诺按照投标书内保洁人员配备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并承诺保洁人员严格按照作业程序在各个时间段的不同作业地点进行操作。如乙方人员因故临时变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每天检查乙方人员作业到位情况,如发现人员缺岗,乙方同意将按照缺岗人员日工资予以违约赔偿给甲方。
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人员是专为本合约甲方所管理物业区域服务的工人,乙方不得擅自将合约约定的保洁人员用于开展区域内外的其他保洁业务,如乙方违约,甲方将参照本合约三、1、条款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必须遵照ISO14001环境管理要求使用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清洁溶剂,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4、乙方承诺必须遵照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保洁操作规范,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有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安全。
5、乙方承诺对保洁员工定期进行由甲方提供的管理区域内主要环境因素和主要危险源的防范教育,规范作业要求、职业素质教育等,持续改进工作质量。
6、每月付给乙方上述清洁费用中包括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工资)、材料费、各项劳动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等开支以及发生工伤事故的赔偿费用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7、因乙方工作不符合合约条款或未能依约完成工作,甲方可视为乙方毁约行为,甲方物业负责人有权停止支付清洁费用或权宜毁约程序之轻重,扣除清洁服务费用,并保留追究赔偿的权利。
每月度考评大于90分以上(含90分),支付100%当月服务费;
每月度考评得分在89到80分(含80分),扣除 5 %当月服务费;
每月度考评得分在80到70分(含70分),扣除 10 %当月服务费;
每月度考评得分在70到60分(含60分),一次扣除 15 %当月服务费,累计2次,将取消下一年度合格供方的资格;
每月度考评得分在60以下,合同在次月自动终止。
8、乙方需定期对员工的安全操作进行培训,乙方承诺对员工的安全及由乙方员工责任产生的事故负责。
9、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如因不慎而损坏本管理区域内的物品及设施设备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损失赔偿由甲方视实际情况于清洁费用中扣除,若仍不足以抵偿,甲方保留继续追偿之权利。
四、合约期限
本合约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
合约有效期满后如双方满意,可协商续约。
五、付款时间及要求
1.日常清洁服务费用:
保洁人工费用单价均为每月2670元(其中包含了管理费、税金费用及物料消耗费),每月保洁总费用为 144180元。甲方收到乙方当月上旬开出的发票,经甲方物业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将服务费支付给乙方。
六、终止合约
1、如乙方工作不符合合约(及附件)条款,经甲方物业负责人以书面通知乙方,在甲方规定时间内仍未改善,则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约而无须给予任何赔偿。
2、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出终止合约,须提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或以一个月的清洁服务费用替代。
3、合约有效期内,若甲方与业主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约终止,则本合约随之终止,甲方除承担实际发生之费用外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七、器材配备
1、乙方应配备投标书内承诺的保洁设备。
2、乙方若需要搬运清洁器材离开保洁区域,须事先书面通知甲方。
3、甲方将在大楼内免费提供场地予乙方作日常办公之用及储存有关清洁器材和清洁材料,并无偿提供乙方清洁过程中用电、用水需要。
八、额外服务
1、乙方在合约有效期内,应甲方的要求,安排人员对管辖区域新增的公共区域进行一次免费清洁开荒。
2、乙方接受本管理区域内业户的要求,为其提供额外清洁服务时,必须申报甲方知晓,且乙方此类服务的报价需事先获得甲方物业负责人的认可,由乙方和甲方共同与区域内业户进行协商议定。
九、员工制服及工作证
乙方提供制服及工作证给予所有服务于本管理区域内的清洁员工,制服式样须获甲方物业负责人认可,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穿戴规定的制服并配戴工作证于胸前。
十、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乙方每天向以上项目范围派驻的人员出勤总数为 54人。
十一、在合约期限内,因不可预知的原因甲方需乙方增派人员和清洁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本管理区域清洁管理服务的《作业程序》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须严格遵照执行。
十三、该合同为闭口合同,不受国家用工政策调整及物价水平的影响。
十四、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则双方可向当地主管部门申请裁决或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约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办公楼分公司
代表: 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附件1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告知书
各清洁服务供应商: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奉行“以业主/客户为中心”的原则,始终不渝地致力于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公司积极探索新兴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质量(ISO9001)、环境(ISO14001)、职业健康安全(GB/T28001)为基础的综合管理体系,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作为物业管理方特向你方告知以下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请予以执行。
一. 我们的管理方针是:
以标准为本、精心管理、持续改进;
以法理为本、优化环境、营造和谐;
以人性为本、防范风险、关爱生命。
二. 我们的管理目标是:
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率0;
员工劳防用品配备率100%;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
员工伤害事故发生率死亡或重伤0;
员工伤害事故发生率轻伤≤1%等;
三. 遵守国家、上海市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 采取防治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达到本市和开发区有关排放的标准,并实施总量控制。
五. 经营活动产生的垃圾和其他危险废弃物由供应商负责按法律法规要求自行处理,带出园区。
六. 保洁服务中的特别要求
1. 供应商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环保要求的清洁溶剂,对地板蜡、罐装液体喷蜡等易燃保洁物品要有专人保管,废弃物应按照规定及时加以收集分类处置。
2. 供应商进行高空(2米以上)保洁作业必须有2人以上进行保护操作。
3. 供应商的保洁人员必须身穿统一工作服和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遵守八小时工作制,保护职工正当权益,坚决禁止违反职业健康安全的行为。
请严格按照以上管理方针、管理目标、特别要求等落实具体服务工作,为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的环境事业共同努力。
附件2
《 2012年保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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