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广西环联宏森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占磊 身份证号:为推进可利用再生能源的发展,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作经营协议:一、合作方式1、甲方新设立一个节能事业部,由乙方全权负责节能事业部的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2、甲方提供事业部的办公及接待场所,乙方负责产品采购、推广、销售及售后服务, 实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3、甲方为乙方提供业务信息并协助乙方做好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咨询工作。4、甲方需配合乙方项目招投标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资质等。5、乙方在工作之便内为甲方提供业务信息及跟踪服务工作。二、经营范围 乙方经营项目范围:节能热水和太阳能发电设备的采购、推广、销售及工程安装 业务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动经营范围。三、合同签订与账务1、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销售合同并加盖甲方公章。2、乙方销售货款使用甲方公司帐户。3、销售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后乙方可凭有效凭据提取或转入其他指定账户。四、缴纳费用及税费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管理费,管理费为每笔成交金额的1%。在每笔工程款收回95%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二)甲、乙双方经营发生的税费,由各自承担。五、 经营管理1、乙方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定员5-8人,乙方销售人员的岗位培训、商务着装等由甲方提供,费用乙方承担。2、乙方经营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手续齐全。其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均应达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乙方经营假冒伪劣产
3、品,甲方有权予以没收,并按照甲方的规定予以处罚。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乙方在经营中有关产品促销方式或广告、宣传等,应事先告知甲方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擅自进行。5、乙方的办公场所自行维持卫生洁净,不得损坏甲方的整体形象。(六)乙方人员的利润分成、工资和福利待遇,由乙方负责承担。(七)乙方经营中发生的债务、纠纷、诉讼等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八)乙方不得将经营场所转租、转借他人,不得以变相的方式转租、转借他人,只能乙方自行经营使用。六、合作经营期限双方约定合作经营期限为 1 年,自2011年 6 月 日至2012年 6 月 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如要求继续合作的,应当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前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再另行签订合作协议。七、其他约定1、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损失或限期整改,未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2、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均具同等效力。3、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广西环联宏森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盖章)乙方:占磊磊 身份证号: 代表人: (乙方附身份证复印件) 2010年 月 日 2010年 月 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