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财税代理委托合同.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817350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7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财税代理委托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财税代理委托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财税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受托单位):宝鸡市金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提供财务咨询相关服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到 年 月提供相关服务。 2.业务范围: 建账、财务核算、报税、税务事项 。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积极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在每月30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由甲方负责,甲方并对提供的会计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负责。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3.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准确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及业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或配合。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陕西省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6.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7.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四、结算方式 每月服务费人民币 200 元 ,按半年预付,每半年开始月1号为付款日。其他按次办理的事项根据面议结果按次收费(注:除正常办相关业务外,因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如代表甲方出差或招待相关人员等,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或招待费等,由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户名:宝鸡市金禾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陕西宝鸡渭滨农商行新城支行,账号:2703015201201000051736) 五、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最短委托期为一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服务费的违约金。 按约定付款日当日算起,过期一周不付服务费,甲方应按所欠费用的二倍赔偿乙方损失,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七、其他有关事项 1、代理记账期间,每月20号—25号由 方派专人前往对方处交接原始单据。因未及时前往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相应方承担。 2、甲方应留给乙方详细的联系方式,在报税期,需甲方提供印鉴及资料,如果与甲方联系不上,其后果由甲方负责。 3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完成会计核算,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协议双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