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山市市中区2010年和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合同招标编号:10066项目名称: 2010年、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发包方名称(以下称为甲方):* 设计方名称(以下称为乙方):*根据乐山市市中区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10066公开招标结果,甲方确定乙方为市中区2010年、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单位。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该设计方案编制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技术文件等签订: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2 乐山市市中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
2、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的通知(乐中天退办20101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委关于印发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西部20101382号);1.3 其他相关的行业规范、规定。第二条 工程概况2.1 工程名称:市中区2010年、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2.2 工程地点:乐山市市中区。2.3 工程范围及内容:2.3.1 工程范围:包括*等乡镇。2.3.2 工程内容:市中区2010年、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设勘测、设计第三条 工程进度、工程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3.1 工程进度要求:A包:2010年巩固
3、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位于棉竹、牟子、青平、苏稽、临江、安谷、车子7个乡镇,规划防渗整治沟渠*公里(总投资预计*万元)。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B包: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位于剑峰、全福、童家、悦来、普仁、安谷、九峰7个乡镇,规划防渗整治沟渠*公里(总投资预计*万元)。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设计内容及要求:由乙方按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自行组织勘测,根据勘察成果,并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包括:设计方案、编制概算、设计图表等)。初步设计方案经审查通过后,编制技施设计方案(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用于施工招
4、标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等),并提供项目实施阶段的服务工作等,所有设计成果除提供满足需要的纸质资料外,均需提供电子版资料。完成时间: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勘测、设计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项目勘测、设计在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不扣除节假日)。3.2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2.1 乐山市市中区2010年、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采用整体合同价(含方案编制费、专家审查咨询费、评审费、施工期的设计服务费等),合同价*元(大写: 万元整),其中:A包乐山市市中区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采用整体合同
5、价*元(大写: 万元整),B包乐山市市中区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采用整体合同价*元(大写:*万元整)。3.2.2 支付方式A包:乐山市市中区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完成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并提交经审查审定的初设、技施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其余价款即人民币72000元(大写*元整)在施工期的设计服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B包:乐山市市中区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价款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6、整)。完成项目的勘测、设计任务,并提交经审查审定的初设、技施成果资料后支付合同价款的60%,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其余价款即人民币*元(*元整)在施工期的设计服务完成后一次性付清。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以下成果和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1、乐山市市中区2010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附表和附图)。2、乐山市市中区2010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含附表和附图)。3、乐山市市中区2011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含附表和附图)。4、乐山市市中区2011年乡(镇)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施工设计方案
7、(含附表和附图)。第五条 检查验收编制的方案按分项目的投资规模应通过区(或市,区县)退耕办组织的专家评审委会的技术评审。(成果包括A4纸打印装订成册12套,电子文档用2003编辑好、链接好的全套资料,计算表格用电子表格计算,插入文档后,在电子表格中修改,文档要能更新;图纸用格式保存为2004图形。)第六条 双方责任6.1 甲方责任:6.1.1 甲方向乙方提供进行市中区2010年、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项目勘测、设计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并提供项目区社会经济情况、项目区总体思路等相关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6.2 乙方责任:6.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
8、求和进度要求,进行市中区2010年、2011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沟渠建设勘测、设计,按时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并对成果质量负责。6.2.2 乙方应指派专人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协调会,对甲方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复核、审查,并自行组织实地勘测。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扩散甲方提交的图纸、档案和文件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6.2.4 乙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七条 违约责任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用,且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7.2 甲方应按本合同
9、第3.2.2款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加付乙方按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7.3 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进行方案设计,确保设计成果质量。如因乙方的重大设计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设计工作外,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全部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及时修改或补充。7.4 如因乙方原因引起方案编制返工,或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不能按照规定时限提交规划成果资料,造成损失,除应负责继续完善和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外,还应视造成的损失大小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
10、任,并免收相应受损部分的设计费用。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3.1款规定的设计成果资料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二。7.5 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按第6.1.1款规定的时间提供影响初步设计方案编制进度的相关资料及文件,每延误一天,则提交设计成果资料的交付时间相应顺延。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8.1 乙方负责自身的人员、设备等的管理和安全,若发生人员伤害、设备损毁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8.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其中需增加编制和报批项目的设计方案,按照原采购项目的方案编制标准和要求,以及相同的费率,由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增加项目的补充合同,报
11、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8.3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设计方案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8.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时,按实际履行完成的合同项目工作量支付价款。8.5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乐山市市中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约定仲裁机构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修改的招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7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并由甲方送乐山市市中区区政府采购中心和乐山市市中区区财政局备案,于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终止。8.8 本合同一式拾份,正本贰份,副本捌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由甲方持正本壹份,副本伍份,乙方持正本壹份,副本叁份。乙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 邮政编码:电话:传 真: 户 名:开户银行:帐 号:年 月 日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住所:*邮政编码:614000电 话:传 真:户 名: 开户银行:帐 号:年 月 日可编辑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