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南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潘集区统计局 企 业 类 别: 事业单位 法 定 代 表 人: 葛广举 职务 局长 地 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政务新区233房间 乙方(劳动者)姓名: 朱磊 年龄: 23 性别: 男 民族: 汉 户籍所在地: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田集派出所 户口种类: 非农业户口 居民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护照号码: 中国 现 住 址: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潘集镇潘集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淮南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条款。本合同期限为 二 年,自 2011 年 8 月 1
2、 日起至 2013 年 8月 1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二个月。第二条 工作内容甲方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统计工作或驾驶员 岗位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完成本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第三条 劳动报酬一、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不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二、甲方每月 15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无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三、工资具体支付办法、标准及有关内容约定如下:(一) 工资具体支付由财务人员每月15日以货币形式发放。 (二) 工资收入标准不低于淮南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第四条 工作时间和
3、休息休假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甲方因单位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超过三小时,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一、甲方在乙方岗位实行 八小时 工时制度。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和本市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三、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第五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确保乙方享有各种社会保险的权利;二、乙方患病
4、或非因工负伤实行医疗期制度。医疗期期限及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三、保险和福利待遇事项约定如下:(一) 保险参照本单位正式职工 ,给予办理相应保险手续。 (二) 享受本单位正式职工享受的福利待遇。 (三) 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办理。 第六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规定,对乙方分配的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培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保证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二、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及时向乙方发放办公用品,并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操作规程。四、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死亡,甲方按
5、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各项待遇。第七条 劳动纪律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管理,按本合同的约定保守甲方的单位秘密(保守单位秘密具体事项在本合同第十四条中约定)。第八条 本合同的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二)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有关规定已修改或废止的。第九条 本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终止:(一)合同期满,不再续订的;(二)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
6、解散、撤销的;(三)乙方死亡的;(四)甲乙双方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五)有不可抗力出现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第十条 本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本合同,续订合同手续应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第十一条 本合同的解除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乙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三)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甲方单位秘密,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
7、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六)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七)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八)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经有关部门确认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甲方依据(五)至(八)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三、甲方解除本合同,符合本条一款、二款(五)至(八)项规定的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符合本条第二款(五)项还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补助费。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
8、本合同:(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一、二款规定的;(二)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经劳动行政部门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乙方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五、乙方解除合同:(一)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要依法承担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内;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十二条 终止、解除本合同证明终止、解除本劳动合同后,甲方应按
9、规定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十三条 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一、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行为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如下: 违约金按照正常工资10倍的20% 由违约方承担。 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给予赔偿。三、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受到损害,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一、 遵守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 二、 保守本单位涉密信息,不得外泄。 三、 第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其它事项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按国家和淮南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二、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应在一个月内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鉴证,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乙方(签字):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