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M-301加盟合同范本.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1815488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M-301加盟合同范本.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M-301加盟合同范本.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M-301加盟合同范本.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M-301加盟合同范本.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M-301加盟合同范本.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特许加盟合同一合同各方授权方:香港玛卡国际服饰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人:法定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乔莫西路135号。邮编:311101被授权方: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法定地址: _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其在特定区域内独家经营甲方的“ma.care玛卡西”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二、合同期限本合同加盟期限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三、加盟经营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_区域内成为香港玛卡国际服饰有限公司旗下“ma.care玛卡西”品牌的特许经销商。经此授权后,甲方在该区域内将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业、个人以同类经销权。2、在授权期内,甲方在向乙方提供“ma.care玛卡西”品牌产品时,甲方

2、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并保证货源供应。3、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7日内需向甲方支付加盟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店,合同期满后不续签无息退还。每个加盟店首次从甲方购进“ma.care玛卡西”品牌的产品,按供货价不少于_万元。4、甲方保证向中国大陆内各加盟方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5、甲方将“ma.care玛卡西”品牌产品按零售标价的4.24.6折售予乙方(详细见配货单),不论首次购货还是后续购货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6、如果出现乙方采用以假汇票、假支票的方式骗取货物的情况,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将依法请求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单位的刑事责任。7、乙

3、方从甲方购进产品后,如因质量问题或货物品种组合问题,可在自进货之日起五天内,向甲方调换产品,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没有损坏。8、合同到期后,若乙方决定不再销售“ma.care玛卡西”品牌产品,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包装齐备、标签无损坏、未超过保质期的前提下,可将现存的“ma.care玛卡西”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按供货价的6折回收退还的产品。三、营业场地、店面装饰与配置1、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2、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或由乙方自行选定其它场所并报甲方批准。3、为维

4、护公司品牌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费进行装饰设计,装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报价并施工,乙方应按工程预算支付装修工程款并协助办理在当地施工的相关手续。甲方收到工程款项后_日内将店铺交付乙方使用。4、加盟店内的营业所需(包括: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由总部统一进行设计制作。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总部配备的产品。上述所涉及的费用由加盟商承当。四、促销与广告1、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ma.care玛卡西”品牌的形象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特定时间和区域的产品

5、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可另议)2、甲方进行“ma.care玛卡西”品牌的整体宣传活动乙方必须配合,相关的“ma.care玛卡西”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计划和广告设计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执行。甲方对于促销活动所涉产品在供货价基础上按照促销折让的比例给与优惠。3、乙方单独进行“ma.care玛卡西”品牌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广告形象设计须经过甲方审核或由甲方提供。4、乙方须承担自行组织促销活动产生促销让利和费用。五、培训与指导1、为使加盟店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2、加盟店在开业前应派遣店主或

6、两名可以代行承担的职工,参加甲方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要的知识和技术。3、开业后,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4、加盟店承担前来培训的旅差费用。5、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甲方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6、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年度销售会议及临时经营者会议。甲方应提前两周通知开会日期。7、除经营者会议外,甲方将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场负责人进行指导和培训。六、商标、服务标志及相关权利1、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2、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加盟店可以

7、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3、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标和服务标志。4、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5、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甲方商标、服务标志的使用权和产品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ma.care玛卡西”品牌,或以“ma.care玛卡西”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七、竞争限制1、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获得其所在省市区域的“ma.care玛卡西”特许经营代理权,可在同等条

8、件下优先取得甲方的特许代理权。2、为表示对甲方合作的诚意,在合同期内,如甲方推出“ma.care玛卡西”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新创立品牌,乙方有优先代理权。3、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在加盟店内代理、经销其它品牌的产品。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八、服务质量控制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种和服务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运营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2、凡甲方有新产品推出,乙方必须按照最低配货量或以上的数量购入,并将新产品及时上架销售。3、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对顾客购买金额达到规定标

9、准时,给与“温馨卡”会员资格和相应的折扣优惠,做好会员资料信息的登记汇总工作并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会员资料信息。凡有新产品上市或产品促销活动乙方应通知所有会员,让会员享受到来自“ma.care玛卡西”持续不断的优质服务。甲方将不定期回访会员客户以检查乙方的服务质量。4、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陈设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5、 随着甲方加盟店数量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增加,甲方将对全体加盟店进行信息化管理。如该项管理实施时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内,乙方须遵照甲方的

10、管理规定执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绝执行。九、保密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2、 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加盟店经营手册以及其它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即刻归还甲方。十、加盟店的让渡与承继1、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店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2、

11、如乙方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乙方可以请求总部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3、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4、如乙方希望出让加盟店或出租店铺时,应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优先承让和承租的权利。5、遇上述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加盟店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双方均可申请具有法律效力的认证或评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2、前款的合同更新,应在本合同期满之前一个月完成。以双方签订新的

12、特许连锁合同书为合作文本。3、如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无意继续合作,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承担下列义务:a、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b、归还所有操作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c、向甲方移交“贵宾卡”会员登记名册;d、归还、转卖或销毁所有带有“ma.care玛卡西”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e、取消以香港玛卡国际服饰有限公司名义登记的商业注册和名称登记f、在原加盟店经营场所内外的房屋、设备、陈设等处,消除任何与“ma.care玛卡西”品牌有联系的迹象;g、因加盟店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乙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4、甲方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乙方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十二、违约责任1、任何

13、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总额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并损失超过违约金总额,违约方还应负责对超额部分赔偿责任。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十三、合同纠纷的解决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浙江省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四、其它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香港玛卡国际服饰有限公司乙方

14、: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乔莫西路135号地址:电话及传真: 电话及传真:委托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日期: 日期: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

15、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

16、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

17、、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