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宜新公路宜彬段改扩建工程水稳层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地点、分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质量及工期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水泥稳定碎石的运输、施工。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分包工程合同工期:2015年 月 日前完成。第二条 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1本劳务分包合同; 1.2施工图纸、设计文件;1.3承包方相关的管理规定;1.4合同履行中,承包方与分包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
2、文件(指示)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 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2.2 适用标准、规范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及行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认可后执行。3 、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3.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套数:按照需要提供一套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印,复印费用由乙方承担。3.2 甲方对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的保密要求:乙方在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结
3、束前对下发的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履行保密义务。乙方在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3.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转给第三人。第三条 工程预付款双方约定无预付款。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另作协商第六条 工程保险和风险第三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出面购买垫付费用,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第七条 双方职责1 、甲方职责 (1)组织乙方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提供能施工场地。 (2)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4)按时提
4、供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7)负责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道、电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2、 乙方职责(1)根据施工要求,在其资质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相应临建设施的设计,并在报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其费用已含在相应项目单价中,乙方承诺的人员、机械、材料应及时进场满足工程要求,进场施工后三天内报送乙方项目组织机构及相关人员名单,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2)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各类施工资料和质检资料、试验检测、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写上报工作。(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其施工场地所需的照明、围栏、安全防护等设施
5、,其费用已含在各项目单价中。(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其费用已含在各项目单价中。(5)按甲方的有关规定要求佩戴安全帽、着装、挂牌上岗;施工现场设备停放和材料摆放整齐有序,做到文明施工。(6)配合甲方积极协调和处理好地方关系,确保不与地方发生纠纷,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7)按规定为所属人员、设备办理有关劳动保险、医疗保险、人身伤残保险、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保险,其有关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8)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优先用于本工程的施工,以满足工程资金周转需要并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得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
6、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否则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9)乙方现场生产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测量员等应常驻工地现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离岗的,按 200元/天*人次进行罚款,罚款自甲方书面罚款通知送达乙方时生效。(10)乙方负责对其所属民工的生产、生活进行管理,发生工伤事故或相关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乙方承担其工人因从事乙方安排的工作任务所致的工伤、他人损害(含被他人损害和致他人损害)等赔偿责任。一旦乙方工人发生工伤、他人损害等赔偿事故,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相关价款,直至乙方处理完毕赔偿事宜。(11)乙方临建设施的修建应符合甲方
7、的统一规划,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测量控制网点;乙方必须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人员、安全人员和技术员以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控制测量由甲方负责。 (12)乙方投入本工程项目实施的管理和技术人员数量足够、并具有丰富生产和管理经验,甲方适时进行检查。因乙方现场技术力量不足,甲方有权给予乙方处罚并要求增加人员,乙方不得有异议。(13)服从甲方各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和指令,否则有权进行处罚。 (14)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1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体系中各项责任要素
8、和程序文件,保证三大体系在本工程中的有效运行。(1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承担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及期间的全部风险(非乙方原因造成的除外)。(17)乙方帮助甲方管理搅拌站,乙方负责搅拌站技术管理(提供2名机师,1名维修工,4个小工),甲方每月另外支付乙方28000元的管理费。乙方管理人员伙食自理,甲方提供住处。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有关损失。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施工方案、组织机构、公司资质材料等,提交的时间和要求: 进场7天之内。2、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性工期要求:按照项目业主进度要求执行(甲方制定的工期进度计划文件同样具有合同
9、法律效应)。开工时间2015年 月 日,确保竣工时间为2015年 月 日。3、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4、甲方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5、乙方必须按照合
10、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上述工期要求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不得在分包工程完工前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场,否则,甲方按照已完工程合格工程量的60%给予计价支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拒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6、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进度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赶工措施,因此增加的费用包含在合同单价中;连续两周乙方无法满足合同进度(包括甲方下发的周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退场,因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7、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发生窝工事件时乙方应第一时间报告甲方,并积极收集窝工资料配合甲方向项目业主索赔;窝工事件具体补偿金额根据项目业主
11、批复索赔情况甲方给予适当补偿,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未经项目业主批复认可的窝工费用。8、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的中间工序验收条件的部位,乙方应先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并报监理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第八条、质量与检验1、乙方工程质量包括平整度、压实度、沉弯值、养生达到设计要求。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
12、任分别承担。3、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有权要求乙方全部负责缺陷修复,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规范及质量检查标准时,按合同价格给予结算;施工质量不满足要求的,要求进行处理,直至满足要求。第九条、安全施工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必须有健全的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安全培训等劳务管理制度。乙方应直接与其劳务人员建
13、立劳动合同关系,负责处理相关劳务、雇员受害赔偿、劳资纠纷等与其雇员所发生的一切事宜。第十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单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暂估 工程量单价工作内容单价组成1水泥碎石稳定层 m3 32 元/压实方运输至施工场地清扫路基、摊铺、碾压、接茬、找平、点补、撒垫料、清理场地、养护全费用合计 合同单价均为综合单价包含工作内一切人工、材料、机械,安全文明,设备进出场等费用以及自身原因停工影响,不含税金。2、工程量计量:以甲方认可测量数据计算路面成型体积计量。3、付款方式: 按工程量每月计量一次,支付计量金额的65%,水稳层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款至90%,余下工程款在水稳层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14、。第十一条、 施工变更(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设计要求,进行需要的变更施工。(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工程款。第十一条、 材料设备供应1、甲方供应的设备:700型搅拌站。2、甲方供应的材料:水稳熟料。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用于本工程建设的材料(养护耗材除外)和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加工、验收、运输和保管,其有关费用含在合同价内,甲方不为此
15、承担政策、物价等原因引起的费用调整。养护耗材由乙方购买,数量、单价由双方共同另外核算;所有自行采购的主要材料应向甲方物资装备部门提供相应批次的材质资料原件及产品质量证书。4、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5、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6、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乙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7、乙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
16、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除在工地内转移所属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第十二条、 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配合甲方按照业主监理要求进行验收,由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第十三条、奖惩质量、进度奖惩按照本合同质量、进度专项条款及项目部管理各项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与监督 1、乙方签订本合同后应对按时发放所属施工人员工资向甲方做出书面保证。乙方收到业主或甲方支付的工程价款后必须在15 天内支付所属参与工程施工人员的工资并及时上交农民工工资发放表复印件。2、甲方有权在知晓乙方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下扣留
17、乙方工程款直接用于支付乙方应付工资,但甲方行使本项权利不得视为甲方有义务支付乙方应付民工工资,支付下属人员工资是乙方的法定职责。第十五条、 违约、索赔和争议1、分包的工程项目,乙方不得肢解分包或整体转包。乙方有以上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立即将乙方清出施工区,并要求乙方承担损失,乙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 2、因乙方工程质量、进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照实际发生的质量缺陷修复发生的所有费用1.5倍给予计量扣除,乙方不得有异议,情节严重的,甲方并有权终止合同。3、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或甲方公司机关所在地法院)申请诉讼。第
18、十六条、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1、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区及周边不必要的扰动和植被破坏。若发生不必要扰动和破坏,必须在破坏(扰动)面进行平整并进行恢复植被,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在业主指定用地范围外发生耕地扰动和破坏,其法律与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补偿与处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负。2、施工期间,要配合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现场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乙方驻地垃圾必须运往指定地点进行掩埋处理,并应做好职工宿舍和周边环境卫生,创造一个舒适、祥和的住宿环境。第十七条、完工后的现场清理乙方在完成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之后。要按甲方与业主主合同要求清理和恢复施工现场,并将自己的设备、材
19、料、垃圾和各种临建工程固体垃圾运出现场。第十八条、 其他本合同1式 3份,甲方执 2份,乙方执 1份。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全部竣工并结算完毕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代理)人: 法定代表(代理)人: 开户行: 账 号: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
20、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
21、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
22、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