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0福建商会中秋联谊会布展合同书甲方:安徽省经济委员会乙方:安徽省新技术推广站(安徽金凯新技术拓展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就“2010福建商会中秋联谊会”布展工程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定:一、甲方委托乙方全面承担“2010福建商会中秋联谊会”的布展工程项目。二、布展项目具体包括: 1、整体策划设计效果图及工程结构图,并由甲方审定确认。2、按设计方案要求完成制作、运输、布展、维护、撤展工作,以及视频、桌椅、花木租赁。3、展品的收集、装卸、运输、退回工作。4、企业资料收集、设计工作。5、按大会计划,布展工作为9月12日至14日,9月14日12:00交付甲方验收。9月15日至18日展出,9月1
2、9日撤展。三、双方责任:1、甲方负责对工程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甲方在工程结束后及时组织具有资格的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乙方保持与甲方的联系,并及时向甲方汇报工程情况。2、甲方应在8月15日前确定展览大纲,提供企业资料,保证企业参展展品于8月30日前送到指定地点。3、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参会信息,办理工作证件和进粤车辆手续。4、乙方应严格按照确认的设计方案开展工作,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确保工程按时完成,确保展览效果实现。5、对于施工中方案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费用另计。6、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有关设计制作的知识产权共同保密。
3、四、 费用及支付方式1、经双方协商,“第四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日中小企业博览会安徽馆”布展工程费总额为人民币248102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壹百零贰元整)。2、凡在报价表项目外发生的费用,费用另计;展品运输及租赁物品等费用若超出项目报价外的发生额,费用另计。3、甲方应在8月20日前支付给乙方总价70%的资金173671.4元作为工程启动费用,余款74430.6元在展会结束半个月内由甲方组织审计,审计后一周内付清。五、违约责任:1、甲方应根据合同按时支付工程款,否则,展览制作和布展的延期由甲方负责。2、乙方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保证在制作和展览期 间的工程效果、施工运输安全,否则,将追究其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并有权扣除工程的余款。3、甲方或乙方如违背本合同的约定,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应给予受损方以违约赔偿。六、本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为经济合同仲裁。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订起即日生效。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