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过户二手车辆买卖协议甲 方(售车方): 乙 方(购车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1、甲方将车辆豫H/挂车豫H 牌 型号 车(发动机号: 车架号: 挂车大架号 )一辆,(包括其他附带物件: )卖给乙方,乙方支付给甲方购车款:合计 元(大写: ),车辆与价款均于本协议签定之日交付。2、因双方交易车辆为贷款购买、在银行贷款未还清前无法过户,故双方签定此协议前对该车情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3、双方商定签此车辆买卖协议,如今后银行贷款还清、任意一方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对方应尽配合义务,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过户不影响该车物权转移效力。4、本协
2、议签定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本协议签定并交付车辆之日,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5、车辆交付后,乙方必须按时交纳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如因未按时交纳而致使甲方垫付上述费用及承担罚款和诉讼费等,乙方除应立即偿还甲方垫付费用及罚款、诉讼费外,还应每日按甲方垫付款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自甲方垫付该款之日计算至乙方全部偿还该款之日。6、如在该车交付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7、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当地人民法院处理。8、本协议一式叁份,公司、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 方: (签字并加按手印)身份证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乙 方: (签字并加按手印)身份证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