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沙石供应合同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一、 供货内容及地点1.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沙石至甲方工地内(崇义镇桂桥村),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料场。2. 甲方工程建设所需的沙石全部从乙方购买。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沙石,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万元整,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二、 供货单价(此单价不包含税金,发票)1. 连沙石 _元/立方米;2. 1-3石 _元/立方米;3. 石 粉 _元/立方米。三、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1.
2、 根据双方确定样版进行验收四、 供货期限1.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向乙方购进所需沙石,甲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所需沙石的种类、型号、数量、经乙方确认后, 乙方应在3日内将该沙石送到甲方工地,如有延期每日赔偿损失_元。 (人力不可抗拒除外)五、 运输费用及费用负担1. 运输费及卸车费又乙方承担六、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1. 材料每供货满200000.00元,乙方需付款给甲方80%,每次结算的款项甲方应在10日内支付给乙方,在乙方提供完全工程所需的材料后,甲方必须在运完沙石后一个月,全额结清乙方所垫沙石款。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七、 违约责任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2. 在乙方完全提供全部工程所需材料后,甲方必须在运完沙石后一个月,全额结清乙方所垫沙石款,如有违约,甲方需承担全部工程款的日3的违约金。八、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乙方代表: 甲方代表: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