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计管理事务服务指南
(2009年2月修订)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得
(一)条件
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获得合格成绩。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门科目的考试。
会计类专业包括: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学;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统一使用财政部制订的考试大纲,由山东省财政厅统一考试命题、制作题库、制定考试合格标准;统一使用计算机答题,组卷、判分自动进行,成绩由省财政厅统一确认、公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用时分别为90分钟,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用时为120分钟,珠算考试用时执行鉴定规定。考试合格单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和珠算等级证书长期有效。考试合格单和合格证书作为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依据,全省通用。
(二)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期内的(自考试之日起一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考试成绩合格单;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鉴定证书;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或暂住证(在校生持身份证、户籍卡);
3、近期同底片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三张;符合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或珠算五级以上(含五级)鉴定证书条件的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单和学历证书原件。
(三)程序:
1、申领在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
(2)经所在单位的财务部门、人事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3)单位为济南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济南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的,经单位、财务部门、协会盖章同意,到济南市财政局会计服务窗口办理;其他外资、私营企业的,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到所在注册、税务登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申领不在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程序
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在考试成绩合格单的有效期内到户口所在地的财政部门,持户口簿、暂住证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校生持身份证、户籍卡)。
(四)办理时限
1、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时标明日期,并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
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意见栏内注明“同意颁发”或“不同意颁发”;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1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应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使用财政部统一制定的教育大纲。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制定培训计划。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
继续教育形式分为网络教育和面授培训两类,以网络为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得少于24学时。培训形式有:经财政部门登记公告的网络远程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面授培训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同意举办的其他形式培训。
(二)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的条件
1、年度内完成一项通过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2、正在大中专院校或职业教育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管理、注册会计师、审计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
3、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4、参加设区的市级以上(含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知识比赛并获得奖项者。
(三)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且考试合格的,由继续教育机构统一代为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符合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代办,持证不在岗人员由所在单位代办或由持证人员本人凭有关证书、刊物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经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同意在本省内异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持培训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证明向注册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申请继续教育注册登记。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及信息变更
(一)调转
1、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2)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自离开原单位之日起90日内,在注册登记机构办理调转登记手续(同一系统内调动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需变更);如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持上述材料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上述材料及原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退回的办证资料向新单位所在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须90日内办理调入手续” 戳记。
(二)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变更的,需持相关证明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IC卡,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经单位盖章后,持相关材料的原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一)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原则上按工作单位隶属关系办理。具体规定如下: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财政部门(以下统称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铁道部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除外)。
中央驻鲁单位、省直属单位,其驻济南市区的省级管理机构由省财政厅负责管理,其他单位由市、区财政部门分级负责管理。
济南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济南私营企业协会会员单位,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其他外资、私营企业由其注册、税务登记地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二)临时人员、聘用人员,由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三)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编制关系或聘任关系的人员,由常驻户口或暂住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管理。
五、其它
(一)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二)持证人员应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应在正式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声明遗失,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后,方可予以补发。
(三)持证人员未按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未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间:每个正常工作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可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免费领取或在济南市财政公众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六)按照鲁价费发[2006]126号文件,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每人每科收取考试费60元。按照鲁价费发[2002]246号文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学时3元;每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指南
根据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核准登记冠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的同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一、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同时可以聘用一定数量相同条件的兼职从业人员。
(二)代理记账机构法人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四)机构名称中应含有“代理记账”字样。
二、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报告。
(二)机构的协议或章程。
(三)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简历,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四)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五)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个人房产需提供房产证及房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含档案管理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 七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八)使用财务软件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山东省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明确软件名称、模块、功能。
申请资料可从济南市财政公众网()“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三、审批程序
(一)申请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向审批机关当面提交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
(二)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核实申报材料,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三)审批机关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受理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申请时间:每个正常工作日。
四、代理记账机构应注意事项:
(一)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办公地点发生变更后20日内,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服务网址、咨询及投诉电话
济南市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咨询电话及网站: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咨询电话:87949184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咨询电话:87949130
济南市财政公众网:
会计专用信箱:sczjkjc@
县(市)区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咨询电话及网站:
历下区:88583019
槐荫区:81255736
高新区:82689700
商河县:84879926
市中区:82078326 天桥区:85872575
章丘市:83229414 长清区:87202520
济阳县:84236695 历城区:88023631
平阴县:87883981
监督投诉电话:87922171
另1张
照片
粘贴处
附表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编号:
姓 名
xxx
民 族
汉
性 别
男
1寸彩色
证件照片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
xxxx年x月 x 日
发证时间
年 月 日
最高学历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6.硕士 7.博士
毕业院校
xxxxxxxxx
毕业时间
xxxxxxxx
所学专业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7.其他
会计电算化
1.初级 2.中级 3.无级别
电算化证号
珠算等级
1.一级以上 2.普一 3.普二 4.普三
5.普四 6.普五 7.普六 8.无级别
珠算证号
工作单位全称
xxxxxxxxxx
单位地址
xxxxxxx
单位电话
xxxxxx
单位邮编
xxxxxx
单位类型
1.国家机关 2.社会团体 3.公司 4.企业 5.事业单位 6.其他组织
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对上述申请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xxx
xxxx年xx 月xx 日
委托代理人
签 名:
年 月 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意见
1. 受 理
2. 不受理
公 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单位盖章,单位地址、单位电话、单位邮编分别填写家庭住址、电话、邮编。
附表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离岗备案登记表
个
人
基
础
信
息
姓名
xxx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
颁发日期
年 月 日
会计从业资格IC 卡 号
注
册
登
记
情
况
上岗
注册
登记
工作单
位全称
xxxxxxxxxxxxxxxx
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1、总会计师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3、出纳 4、稽核 5、资本、基金核算 6、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7、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 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9、总账 10、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1、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2、其他会计岗位
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联系电话
xxxxxxxx
电子邮件
离岗
备案
登记
工作单
位全称
离岗时间
xxxx年 xx月起至 xxxx年xx月 止
本人承诺对所填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 人 签 名: xxx xxxx年 xx 月 xx 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附表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
个
人
信
息
姓 名
xxx
性别
x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
xxxxxxxxxxxxxxxx
会计从业资格IC卡号码
xxxxxxxxxxxxxx
变
更
登
记
情
况
学历
(学位)
xxxxxxxxx
专业
xxxxxxxxxxxxxxxxxxx
毕业学校
xxxxxxxxxxxxxx
毕业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 2、中级 3、高级 4、无
取得
时间
xx年xx月
取得
方式
1、评审 2、考试 3、考评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4、高级会计师
会 计 行
政 职 务
1、一般会计人员 2、会计主管人员 3、会计机构负责人
4、总会计师 5、其他
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奖惩情况
通讯地址
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xxxx
电子邮件
xxxxxxxxx
其他变更
xxxxxxx
本人承诺对所填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 人 签 名:xxx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审核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财政部门审核
(盖章)
年 月 日
1、本表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2、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核。
3、无单位的持证人员,不需要单位审核盖章。
附表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姓 名
xxx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x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码
xxxxxxxxxxxxxx
会计从业资格IC卡号码
调出单位名称
xxxxxxxxxxxx
调往目的地
xxxxxxxx财政局
调入单位名称
xxxxxxxxxxxxxx
调出单位意见:
该同志已办理完毕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同意调出。
(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完成继续教育情况
本人承诺对所填报内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 人 签 名: xxx xxxx年 xx 月 xx 日
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调出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 (盖章)
经办人: 电话:
xxxx年xx月xx日
调入地财政部门审核
(盖章)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会计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会计从业机构留存一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