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前期顾问委托服务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前期顾问委托服务合同合同正文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 济宁市雅居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双方愿以战略合作伙伴的方式,针对此项目进行前期顾问阶段的合作:双方基于充分合作共识,特签订此顾问委托合同。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的物业为“ L ”,本物业位于 。项目净用地面积: 。注:本项目案名为暂定名,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规划意向: 。项目规划指标
2、: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声明与保证1 甲方向乙方保证与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如甲方通过乙方协助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承诺委托由乙方进行其独家全案招商运营顾问。2 乙方向甲方承诺与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第三条:前期顾问工作内容与方式(一) 前期顾问服务期限、内容、工作范围:乙方提供从签订本合同至甲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终止服务。1 项目概念性规划工作内容:市场研究,项目概念定位
3、,市场定位,客群定位,商业总体定位,定位的可行性研究。2 项目规划诊断及调整建议及建筑产品细节策划工作内容:项目的产品定位建议,项目的产品组合,产品落位,动线规划建议,绿化与景观建议,产品外立面意向建议;3 项目的业态定位:工作内容1:业态定位要根据市场、消费、客群、竞争这四大属性,分别解决我们的商业业态中的服务档次与品质(在市场中的品牌地位)、服务项目、业态比例(体量与配比)。工作内容2:业态落位主力店与次主力店落位,业态布局与分割,空间规划与动线规划。 (二) 前期顾问工作方式:1 组织人力驻场我们将派驻专业人员在顾问阶段必要的时候驻场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数据分析,与甲方的相关合作方沟通项
4、目需求,整理2 动态资料;3 出具项目相关报告根据驻场人员的成果,由总部统畴安排,进行报告的编制,并定期提交结果供甲方审核;4 配合甲方获取地块我方不定期的派专业人员配合甲方与政府、土地所有者等相关方面进行协作;。第四条:顾问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收费标准:项目策划顾问收费为每月 7 万元(RMB 70,000)即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把首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以后甲方每月10日前定期将顾问费打入乙方账户。第五条:甲方的责任1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 甲方有义务全面支持乙方在项目定位、产品规划及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知情透露。第六条:乙方的责任1 在顾问服务过程
5、中,应着力于所服务项目为甲方塑造品牌形象,提高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增加甲方的无形资产,为甲方赢取最大的收益。2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保质保量完成。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1 如甲方未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2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八条 违约责任1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政策变动、甲方项目进程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
6、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2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10万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3 上述“一切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认可,且经过仲裁机构、提起讼诉的法律机关所承认的评诂机构进行的经济损失评诂为准。4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5 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
7、金。第九条 其它事项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双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或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问题引起的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字区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约日期:二0一一年 月 日乙方(盖章):法人 代表: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
8、、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
9、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
10、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
11、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