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镇尚品大昌隆购物广场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书甲方:古镇尚品大昌隆购物广场乙方:江西省创世纪实业有限公司一、 协义说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古镇尚品大昌隆购物广场消防系统维修保养合同,甲方为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转,委托乙方负责对古镇尚品大昌隆购物广场的消防系统提供维修保养、技术培训服务。协议生效前,甲方委托的相关设备和系统应已经同消防管理部门验收认可,并保管完好。二、 保养范围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乙方将对消防报警、喷淋、消火栓、防排烟系统进行设备、系统定期维修保养工作,对消防电源,防火卷帘、防火门、应急疏散指示装置和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每季定期进行提
2、供消防培训服务。2、 每当收到甲方的口头或书面(急修)要求服务后,乙方应立即尽快派出工程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工作。三、 服务内容:1、 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及保养工作,并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记录。2、 乙方每季度定期进行提供消防培训、演习活动,并承担对设备的操作人员技术指导和考核。3、 所有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将按国家的有关技术规范或有关厂家制定的企业标准为准。四、 保养费用:承包维修保养期间每年收取服务费7000元(不含税金、只开手据),更换器件(如灭火器、消火栓、喷头、报警设备等级)的材料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行购买或由甲方出资金、乙方提供)维修人工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的材料和人工费用
3、均同甲方承担。如需更换损坏配件设备,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报告批准同意后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维修人工由乙方承担。甲方如对系统进行加建、改建、改造、相关费用另订协议,本协议不包含此部分内容。五、甲、乙双方责任1、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期间,甲方应主动与乙方工程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维护保养工作顺利进行,并应由专人与乙方人员进行工作联系,以便及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2、甲方对系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非相关专业人员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3、如果发现系统故障,应立即按照技术要求,安全有效的进行检查排除,确认后无法解决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进行维修工作。4、乙方提供系统维护保养技术服务,并不为任何
4、意外风险(如地基下沉、雷击等)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5、在维护保养期间,乙方未能履行相应义务保养不到位而引发甲方的消防系统未能正常运转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检测出故障并出具书面形式报告给甲方,甲方不给予整改除外)。六、本合同自签字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维护保养服务费7000元人民币支付给乙方并通知乙方后本合同自动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12个月。需续签的另行协议答订。七、其它相关条款本协议须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签字并盖章。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应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内容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