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甲方: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乙方: *年*月*工程(安装或土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发包方: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项目名称)项目工程施工进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详细的工作内容、承包范围及相关项目的规定) 3.1建筑工程工作内容:*的劳务工作内容 3.2安装工程工作内容;*的劳务工作内容 3.3甲方有权因业主调整工期及乙方在工期、质量、安全未达到要求时,调整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不
2、得因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调整而可能导致的任何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4.1根据本合同承包范围和内容,本合同暂定总价*元。乙方以固定单价或固定人工工日单价的方式进行承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和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整本合同单价。单价为完成合同内容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用工的人工费、劳务管理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劳务用工的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保证承包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等所采取相应措施的人工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合同一旦
3、签订单价不作调整。 4.2单价确定土方工序:- -元/立方米(包括:挖方、*米之内往返运输、夯实回填);混凝土工序:- -元/立方米(包含支模、砼浇制及养护、模板清理等基础施工全部工作内容);钢筋工序:- -元/吨(包括制作、绑扎*)混凝土电缆沟工序:-元/米(包括混凝土浇制、*)沟盖板制作工序:-元/平方米或块(包括*)构支架组立工序:-元/吨(包含塔材的人力运输、组塔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固定人工单价:力工*元/天,瓦工*元/天、木工*元/天(按工种划分);调遣费:*元/人;(从劳务分包队伍出发地到项目所在地往返费用一次)管理费:以固定人工单价计算的金额 %。 4.3乙方按时提供税务机关出
4、具的正式的劳务发票,如提供虚假发票须承担一切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计量及支付 5.1计量规则(注:各项目根据承包内容详细说明和约定计量规则,数量计算方法有争议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约定计算方式。如,土石方的虚实、沟槽基坑的放坡比例等)。以合同约定(或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工程量确定以竣工图纸量为准,计算规则按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计算规则。工程量或工日的确认以甲方分公司总经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签字为准。 5.2甲方一般情况下有计划地根据劳务分包单位(队伍)完成的工程量,按照60%拨付工程进度款,按工序及时进行结算,如甲方资金出现暂时紧张时,乙方要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完工且竣工验收
5、后,原则上如无安全、质量等问题,付至结算价款的80%,投产后保留期届满前,付至结算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分阶段及时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正规发票,如提供虚假发票预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3依据甲方最后签认的工程数量对乙方进行结算。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追加费用。 5.4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5.5甲方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乙方同意甲方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5.6必须使用合同内提供的乙方银行账户。 6工期 6.1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共计*日历天。(有节点工期的
6、应注明) 6.2直至工程完工,施工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以及工程量的变化不调整总工期。乙方每拖延一天支付违约金*元(可根据工程大小、造价及重要程度确定违约金);如果需要赶工期,奖励办法另行商定。 6.3下列原因经甲方书面同意,工期可顺延: 6.3.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6.3.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变化,需延期竣工。 6.3.3如业主要求工期提前或缩短时,施工工期及费用由双方另行约定。 7材料供应、结算 7.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所用所有材料由甲方按合同约定限额供应乙方。甲供材料交货地点为甲方工地材料库,乙方依据材料计划及甲方材料管理程序办理领料手续。乙方使用甲供财超出
7、额定消耗部分,按甲方采购期最高采购价加3-5%的采购保管费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除;因乙方精心组织施工,甲供材正常合理节余部分,权益归乙方所有。 7.2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甲方负责。 8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的供应及结算(若涉及施工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 8.1本工程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详见附件1甲方供应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乙方若在使用中因人为因素有所损坏或丢失,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单价由乙方负责赔偿。 9工程质量 9.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名称)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和*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施工,执行甲方制定的项目质量目标。 9.2乙方对未达到上款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和有缺陷
8、的工程进行无偿返工或修补,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如返工或修补后仍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乙方应按工程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对不合格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进行返工或修补,其返工或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 9.3因工程质量返工工期超过本合同工期第7条约定者,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办理。 10隐蔽工程检查 乙方应严格对隐蔽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报检。未经检查,乙方擅自隐蔽,甲方有权要求重检,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施工过程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内容,详见*工程劳务分包安全协议。 12双方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职
9、责 12.1.1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12.1.2派专人负责施工中的各项协调工作,保障工程顺利进行。 12.1.3现场有专人负责日常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指导监督和处理。 12.1.4向乙方有计划地支付工程用工进度款。 12.1.5按照设计图纸向乙方供应由甲方供应的物资材料。 12.1.6向乙方提供居住房屋及生活水、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12.2乙方职责 12.2.1签订合同时,向甲方出具由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颁发的资质审查合格证书、授权委托书及其人员配备表。高处作业及其他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班组组成人员必须稳定。办理暂住证及相关手续,费用自理。 12.2.2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12
10、.2.3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施工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组织施工。 12.2.4按照施工计划安排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服从统一调动和指挥。 12.2.5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文明施工,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外观形象好,达到环保部门和土地经营管理者的要求。 12.2.6对施工场地进行保护,对故意损坏或超出正常施工范围损坏的部分,甲方将对损坏物实际补偿的金额处给乙方两倍处罚。 12.2.7遵守保密、防火、安全等各项制度,负责现场的消防、防洪、保卫等安全工作。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级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治安、防火等条例。如处于当地的森林防火期,防火期严禁携带火种出门,若有违犯,后果自负。 12.2.8
11、所有乙方人员要身体健康,可以利用普通话进行交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地方有关规定,遵守当地民规民约,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如有违犯,后果自负,并承担其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9由 解决除居住房屋及生活水、电源之外的生活设施及费用。 13不可抗力 13.1在本工程的不可抗力指战争、入侵,核反应堆、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军事或非军事政变或内战,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或其它飞行物体所引起的压力波,烈度八度以上(含八度)的地震、龙卷风。 13.2乙方在施工中遇到不可抗力,应尽快通知甲方,并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尽可能采取有关措施减少或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乙方对这部分扩大的损失应负责。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
12、损失的,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14索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不论因何种因素影响,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调价索赔申请。 15奖罚规定 15.1为确保安全、进度、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奖优罚劣(建议由项目根据自身特点采纳)。 15.2出现一般质量事故,除令乙方停工返修外,对乙方处以2000元的处罚,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勒令乙方退场,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 15.3乙方人员发生打架、斗殴、违法乱纪等行为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与费用。给甲方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将一次性对乙方处以50000元处罚。 15.4因乙方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全部费用外,甲方将按照每伤1
13、人对乙方处以10000元处罚;每死亡1人对乙方处以100000元处罚。 15.5乙方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请假外出连续5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不在工地的,每天处罚500元。 15.6以上奖励及处罚甲方向乙方出具通知单,处罚通知单下达后5日内,若乙方不及时签认,甲方财务部门直接在乙方计价款中扣除。 16违约责任 16.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乙方严重违约,除不予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外,甲方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6.1.1工期严重滞后,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计划,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6.1.2工程质量达不到第9条的约定。 16.1.3乙方承诺和
14、按现场施工实际需要进场的人员,若乙方不能按时组织到位,则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的整体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队伍进入本合同所列工程范围内加快施工进度。 16.1.4乙方不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或不执行甲方的管理规定。 16.1.5乙方出现偷工减料或严重浪费行为,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将乙方驱逐出场。 16.1.6乙方施工管理混乱,施工中出现严重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进度严重滞后受到业主的黄牌警告、通报或红牌,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自行撤出现场。 16.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或业主原因造成的中途退场,甲方将不返还乙方抵押金,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的工程量,并按双方约定合同单价的80%进
15、行最终结算。 16.3乙方不论何时及何种原因提出退场,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在双方签订退场协议后,方可退场。 17合同解除 1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书面确认; 17.2因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7.3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合同解除条款。 17.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8.质保期质保期自投产之日起计算,期限一年。甲方按本合同结算价款的10设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19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16、双方自愿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向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0其他 2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0.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订补充协议。 20.3正本一式两份,副本两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各一份。 附件:1、安全资格证书、2、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不是法定代表人签字的)3、乙方人员配备表甲方: 乙方:(单位全称)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年*月*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
17、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
18、,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
19、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
20、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