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改造施工合同甲方: 地址:兴隆大街50号乙方: 地址: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兴隆大街50号临街三间平房改建工程包工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两层为砖混结构,一层向前补建及地基处理,二层新建,屋顶为钢筋混凝土现浇面。2、建筑面积约为140多平方米。3、一层补建混凝土地座和混凝土地面及内外墙体粉刷水光。4、室内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梯一座。5、临街墙面全部贴瓷,原一层前窗门及有关墙体需拆除活路。6、格式及地平界限和南邻家相同。7、一层所有地面及院内地面全部升高压光处理。8、一、二层卫生间内贴磁处理,并配合上下水路安装施工活路。9、其它活路以简图说明为准。
2、二、承包方式1、包工不包料。2、一切施工设备、机具由乙方承担。三、付款形式1、全部工程总包价为35000.00元(叁万伍仟元整),室内现浇楼梯另计。2、合同签订后,施工人员设备进入工地,开始施工,甲方付给乙方3000元工程预付款,主体完工付给乙方10000元工程款,剩余部分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结清。3、室内楼梯待完工验收合格后即时结清。四、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施工草图;2、提供水电到现场,确保顺利施工;3、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材料到场;4、确保乙方施工人员、材料、机械顺利出入;5、有权对乙方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整改。乙方责任:1、严格施工进度,杜绝材料浪费,确保施工用料
3、。2、严格按建筑标准规范施工,确保施工质量。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期间一旦发生任何机械、人身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处置。4、施工人员施工时,随时清理各处落地沙灰及物品材料堆放。5、严格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否则后果自负。6、竣工后如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造成一切后果,损失自行承担处理。五、工期1、开竣工日期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2、总日历工期:1个月,共计30日历天。(特殊情况除外)六、其它事宜1、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3、施工期间,如需补充,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即生效。附:工程草图说明。甲方: 乙方:监证方:2011年 月 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