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号:0717号弘黔红果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项目全程策划、销售代理合同书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地 址:法 定 代 表 人:电 话:传 真:乙方(受托方):地 址:法 定 代 表 人:电 话:传 真:甲方为弘黔红果(项目名待定)项目的开发商,现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独家策划销售总代理,在代理期内代表甲方在中国境内策划和销售该项目之约定单元。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项目位于盘县县城所属地块之约定单元,(以下称“该项目”)。第二条 委托方式及有效期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的独家代理。即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
2、托其他商家代理销售“该项目”,而甲方所有对外推销该项目之单位,乙方均有销售代理权。委托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必要时双方可协商延长委托期。第三条 甲方职责(一)负责保证该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向乙方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副本或复印件及销售所需详细资料,并保证一切资料具有合法性和准确性。(二)负责该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的有关费用。其中包括:1、所有涉及项目广告宣传与推广及各种公关活动、销售资料制作、派发、发布、等费用。2、展销场地、示范单位、现场售楼部展销活动的筹组及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3、免费提供现场售楼部、办公设备和电话供乙方使用,配合乙方办理有关销售事宜。4、负责最
3、后确认项目的图纸、面积、数据、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最终确定的有关销售配套硬件(如售楼部、示范单位、建筑及园林工程形象进度等)。5、甲方负责审定由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销售价格或销售资料,并根据实施情况有权修改销售计划,调整价格或销售资料中的条款,但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四条 乙方职责(一)整个策划、销售过程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及盘县的有关法规。(二) 负责该项目之营销策划及销售执行。乙方负责组建该项目高素质的营销策划队伍。(三) 协助审阅项目规划、建筑单体立面、户型平面的图纸(包括园林、会所及公建配套),并给予专业意见。(四)负责该项目之广告宣传方案平面设计及
4、编辑,包括: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设计、地盘包装设计、售楼部包装设计、示范单位室内外设计、售楼资料设计。(五) 负责对该项目的销售进行总体策划,包括:市场定位、目标客户确定、销售时机、分期方式、价格定位、付款方式。(六) 对销售队伍进行严格培训。在每次推广前对销售人员宣讲,让其准确领悟推广诉求要点及展销安排。(七) 乙方派遣足够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销售工作;专人负责管理销控表,组织好楼盘的销售工作,详细记录广告效果及销售情况,并每周向甲方提交销售进度报告,供双方根据销售实际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八)乙方根据销售各阶段的实际调配资源,在进入内部认筹期后,保证每日有不少于4名
5、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在进入正式销售期后,保证每日有不少于6名销售人员在售楼现场从事销售工作。如甲方认为销售团队未达到该项目所需要求,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但需以书面形式提前14日通知乙方。如更换后,销售团队质量未达到该项目所需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需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九) 协助甲方或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与认购方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同时协助甲方收取购房定金,指导认购方办理银行按揭手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客户有任何口头或文字承诺,由此引致的相关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十) 委托期内,乙方负责指导认购方将各期房款直接划拨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6、十一) 乙方根据甲方认可的销售均价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甲方批准后进行推销。在销售过程中,所有的折让、条款之让步须在甲方的明确规定下方可执行。(十二)乙方根据销售进度进行各项推广活动,推广宣传费用应控制在甲方接受范围之内。第五条 项目代理佣金计算及付款方式 (一)广告设计费 每个项目的全程广告设计费为:20万元(此费用不含推广、媒体发布、租用、物料印刷与制作)。甲方分三次按5:3:2比例支付,首次付费时间为项目产生广告设计工作时支付,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项目销售至70%时支付,余款于项目销售至95%时一次性支付完毕。(二)销售代理佣金代理费:本项目乙方的代理费率为:住宅:按实际销售额的1.5%提
7、取。 商业:按实际销售额的2.0%提取。销售溢价:住宅、商业均按3:7计结,华语堂30%,甲方为70%。备注:销售基价于开盘前二个月,双方协商确定。(三)销售佣金结算时间及程序:1、结算时间及程序:(1)乙方每月20日将上月21号至本月20号的结算单提供给甲方审算;(2)甲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单下达给乙方。(3)乙方在其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代理费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日内按发票金额将代理费转帐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A、根据客观情况确实需要返还定金时,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定金(含诚意金、临时定金、VIP卡费用、正式定金)。对由于客户违约而使甲方依法或根据合同约定没收的定金或收取的客户违约金由
8、甲方收取。B、凡是在本代理期内已交齐定金、签署认购书,并在本代理期结束后30日内支付首期房款的部分,甲方应于代理期结束后35日内向乙方支付该部分代理费。C、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代客户转让认购单位,所有更名客户需出具相关证明资料并经甲方同意。2、乙方帐户:户名:帐号:开户行:第六条 保密责任甲乙双方同意无论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情报、资料、合同或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及相关条件,均是商业机密文件,未经过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或第三人出示。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合同所有条款,共同执行。(二)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 其他(一)项目的工作说明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率。(二)本合同期满时,如不续约,代理关系终止后,乙方需将已售客户的所有资料移交甲方,以便甲方继续跟进。 (三)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四)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协商解决。(五)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贵阳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六)本代理合同壹式肆份,于双方签署人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签约于盘县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