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宏策商业地产绩效考核方案一、考核基本情况1、考核目的为了有效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及时改进和提升工作品质,激励成绩突出的员工,鞭策落后员工,全面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2、考核形式以业绩考核为主,多种考核形式综合运用。3、考核周期销售人员采取月度考核的办法,由销售部经理统一对销售人员实施考核。二、业绩考核操作办法预留员工月标准工资的10%作为绩效工资1、一线员工绩效考核标准:绩效奖金实发额绩效考核工资应发总额业绩完成比例 绩效考核工资应发总额=绩效工资+奖励-惩罚(1)奖励规定 签约奖励:客户一次性付款奖励300元,按揭奖励150元。 每月销售冠军奖500元,月销售冠军最低
2、标准为公司规定月个人销售任务额的80%; 季度销售冠军奖1000元; 年度冠军奖3000元。 连续两个月倒数第一销售人员扣除当月绩效考核奖金。 (2)处罚规定 试用期员工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停止试用,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已转正的销售人员连续两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员工待遇等同于试用期员工,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如果继续两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将被淘汰。 销售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10元到50元的处罚。2、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绩效奖金实发额=绩效奖金应发总额周、月工作计划完成比例绩效奖金应发总额= 绩效工资+销售任务奖金+回款任务奖金(1)奖励规定 签约奖金 项目每月完成规
3、定的签约单位数,超额20%奖励200元,超额2050%奖励500元,超额50%以上奖励1000元。 回款任务奖金 项目每月完成规定的回款任务额,回款任务奖金按照超额完成部分的0.01%计算。(二)处罚措施1.若连续两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额,则扣除当月所有绩效奖金;2.若连续两个月未完成回款任务额,则扣除当月所有绩效奖金;3.如果继续两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的,降级或停用。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4、 二、 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