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一桂林物流服务合作协议甲方: 上海德铭物流有限公司 连线 O21一63638709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销售的产品进行储存、配送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一、仓储 (一) 储存货物: 品名: (二) 货物包装 1、 产品规格:每箱2、 甲方负责货物的包装,货到乙方仓库,货物是原包装,外观无污损,无淋湿(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双方议定)。 3、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甲方负责。(三)保管条件和方法 1、 乙方提供 位于 仓库5
2、0 平方米(名称、位置、面积),用于保管甲方交付的货物,乙方承担保管责任,并按甲方要求做出入库工作。2、 乙方仓库的保管条件必须符合存放甲方产品的要求,具有防水、防火、防盗、防潮湿、防污染等条件及措施货物的存放按不同型号及尺寸排列有序、码放整齐,符合仓管规定。3、产品存放要求:室内存放,温度0-40度,避光保存。4、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保管员。(四)保管期限保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五)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
3、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六)入库和出库的手续 1、入库:乙方应与甲方办事处内勤一同验货,无误后,由甲方填写产品入库单,并由乙方仓库保管员在单据上签字,甲方在给乙方的产品入库单上,盖有入库专用章,表明甲方收货人验货无误。2、出库:甲方产品出库,必须凭甲方的销售提货通知单传真件(盖有甲方公司财务专用章、财务经理签字,二者缺一不可)出库,其它形式的通知均无效。3、办理出库时,甲方核对销售提货通知单,无误后,甲方填写产品出库单,并盖出库专用章,乙方相关人员签字后出库。4、销售提货通知单的收货人地址、邮编、电
4、话等详细地址是货物最终目的地的信息5、甲方销售内勤与乙方的保管员必须每个月对帐一次,并盘点甲方实有的货物,确保帐帐、帐实相符。对帐后双方应在对方帐面截存数处签名确认。乙方对实有截存盘点产品必须在甲方盘点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七)仓储费用及其结算方法:仓储费按月计算。每月费用为 元,(含税金)甲方自存货之日起,每次月十日前支付一次仓储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二、 配送范围及时限:(一) 配送范围:见配送费用表(二) 配送时限: (含 县)装车后当日到达,其他地区次日到达三、 物品交接及单证交接 1、甲乙双方以甲方提供的产品出库单和销售提货通知单作为双方发货的交接凭证。 2、乙方与收货
5、部门(人)交接时应以外包装完好为最终交接标准,同时乙方投送人员应及时将销售提货通知单经收货人签收后带回。 3、甲方认可的签收方式为:收货人签字并登记收货人身份证号码为准。 4、乙方凭签收后的销售提货通知单向甲方结算运费。四、 费用结算:(一)费用结算:乙方每次月5日前将上月发运发货统计表交于甲方,甲方审核无误后,结算的依据:产品出库单-结算联(盖有办事处出库专用章)、物流中心运单记录表等必须的手续;于10日前以电汇方式结清配送费用,乙方应于7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二)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客户退货或再次送货,所发生的配送费用甲方负责承担。 配送里程费用表(一吨以上货物参照)(以1.5吨车
6、型为专配车型)按件计算核算表地区运费(1吨)地区运费(1吨)备注:15件100件, 元/件计费不足15件的货物,另加 元/车服务费(三)装卸费 元/吨,,装卸费具体指的是从甲方仓库出库时产生的费用及到指定经销商处的卸货费用,装卸费由乙方垫付,月底结算。以上货物均保证送至甲方指定的经销商(县级)地点五、 保险 1、甲方依据货物价值(即声明价值)按月进行预约投保,投保公司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费率为预约货物价值的 2以内。 2、甲方将按结算期限内实际交运货物的数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乙方将会同当月物流费用一并收取。3、在乙方向 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货值等相关证明。 4、保险费用自签
7、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并与物流费用分开与乙方进行结算。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保证其委托乙方配送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定关于禁寄、限寄物品的规定,严禁限寄危险品、易燃易爆易污染物品、假冒伪劣产品,对违法违禁物品,乙方有权拒绝配送。(二)甲方有权对乙方涉及本协议规定的工作进行监督。(三)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及时支付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发货和仓库维护。(四)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接、发货。(五)由于甲方未与经销商沟通,导致经销商拒收、拒卸,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六)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滞留、滞压,每天甲方应向支付 元罚金。(七)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错运、错交,其发生的相应费用由
8、甲方全部承担。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一) 乙方保证按协议要求完成甲方的委托任务。(二)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产品损坏或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按市场价格负责赔偿(三)由乙方因在配送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损坏、丢失等,由乙方按市场价格负责赔偿。(四)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甲方损失。(五)乙方不按堆积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六)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七)乙方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
9、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要求当事人出示有效证明文件,并在最快时间内把货物发送到指定地点。(八)乙方所派车辆和司机必须手续齐全,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车辆性能必须良好,车厢内必须干净、干燥、无异味,平整而不能有明显的凸出物体,能适合甲方的货物运输要求(九)如遇突发事件,乙方需及时向甲方沟通有关详情,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办法。(十)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错运到目的地或接收部门(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以最快的速度无偿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接收部门(人),履行甲方所要求的货物签收手续。八、 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错报、误填货物名称或装卸地点,造成乙方错
10、运、误送而增加的运输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承担因物流环节失误(含中转、装卸、运输、配送服务)导致甲方的损失,不承担因甲方生产环节、销售环节及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货物及服务责任。 3、如乙方责任导致货物损失,在甲方投保的前提下,乙方按照销售提货通知单注明的货物声明价格,对实际发生的损失进行赔付。如果甲方没有投保,对实际发生的损失,乙方将按照不超过物流费用的2倍进行赔偿。 4、若发生货运事故后,不管事故责任是否属于乙方应由乙方先行按货物市价( 元/箱,)扣除未损货物金额对甲方进行赔偿(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货物清理费等由乙方承担)。九、其他约定(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二)本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为便于双方合作,甲乙双方需安排专人联系配送相关事宜。(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到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解决。(五)乙方要给甲方提供与甲方相关的货物保险方面的细则(如保险公司名称、保费的收取等)。(六)本合同共 页,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效力。十、协议附件包括: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