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账函致: 公司 本单位与贵公司的往来账款,下列数据出自本单位核对帐簿记录。如于贵单位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信息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信息不符”处列明不符金额后签章。回函请直接寄至本单位:*省*市*街*号电话:010-1234563 传真:010-123456谢谢合作!1.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单位于贵单位的往来帐列示如下往来账项性质金额小写(RMB)金额大写(人民币) 货款23,000.00 贰万叁千元整备注2.其它事项本函仅为对账之用,请及时函复为盼。 公司 (单位盖章) 2014年12月15日结论【由被函证单位填列】:1.信息证明无误 经办人:(被函证单位盖章) 日期:2014年12月16日2.信息不符(请列明不符的详细情况) 经办人: (被函证单位盖章) 日期:2014年12月16日【本文档内容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们将会做得更好】精选范本,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