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上海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799573 上传时间:2024-05-0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上海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上海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上海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上海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书---上海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上海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课题合同书项目名称: 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沪农科转字()第号 课题管理单位(甲方): 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课题主持单位(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 课题保证单位(丙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章)起止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止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填 写 说 明一、填写本合同时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实事求是地逐条认真填写合同所列内容,表达要准确、严谨。 二、合同中甲方是上海市科技兴农成果转化项目的日常管理机构,行使国家对有关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 三、合同中丙方系指乙方所在区

2、(县)农业委员会或归口主管部门。 四、本合同书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左侧装订成册。正文一律用四号宋体字打印,标题用二号黑体字打印。合 同 条 款上海市农业科技服务中心(甲方), (乙方), (丙方)三方共同协商,经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就下列各项条款取得一致意见。一、签约各方一致同意 项目 课题的计划任务书中所列的各项内容,享受和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各方权利和义务,承担各自的责任。二、甲方1、甲方对本合同计划任务书所列第七条课题经费预算拟定拨付计划,报市农委、市财政局核准后,通过财政直拨方式,将课题经费分年度划

3、拨。原则上,课题经费分2-3次拨付,首次拨付由甲方提出计划;根据课题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核定下一年度课题经费;待审计和验收后预算内据实拨付尾款。2、甲方对乙方承担的课题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内容包括课题的执行进度、专账或专页管理、资产管理等情况。课题上级主管部门或课题实施单位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应的文字材料、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等资料。课题实施单位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专款不专用等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课题实施单位,甲方有权采取措施,中止课题实施,并可全额追回已下达的课题经费。3、当乙方无法按计划完成课题的内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剩余的课题经费。4、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

4、请后,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待通过审计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5、甲方对课题验收后,课题实施单位有课题经费结余,留作科技储备金,使用时必须报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批准。三、乙方1、乙方应按计划任务书所列实施内容、计划进度和考核指标完成课题任务,同时在每年10月31日前书面向甲方和丙方报告当年度的课题年度总结和年度课题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表。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利用科技兴农项目管理系统上传相关内容,对发生的经费必须在两个月内如实上网提交,以便甲方对课题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如乙方不能及时完成以上要求或弄虚作假,甲方可暂缓

5、提出经费拨付计划。3、乙方应按照计划任务书规定的内容执行,遇课题重大调整经丙方核实后及时报告甲方。课题重大调整主要包括:课题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变更;实施区域、技术路线、计划任务和考核指标等发生重大变化;经费预算科目调整超出5%。4、乙方应具备和提供计划任务书中确立的、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包括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等。5、课题的预算科目包括专用材料费、专用设备费、协作费、劳务费、培训费、会议费、租赁费、维修费、差旅费、水电费、办公费等。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必须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入固定资产帐户,符合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条件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6、支付协作费的实施单位,

6、必须签定二级合同。二级合同的内容包括:主要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期限、经费预算(预算列支参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五款)、参加人员等。二级合同不得作与本合同相违背的约定。7、当乙方承担的课题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如期完成,乙方应在课题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向甲方和丙方提出课题验收,并将课题验收申请表、工作总结、技术总结、经济效益证明、归档证明、课题经费结算表(帐、表金额必须一致)送交甲方。课题验收后,乙方应当接受甲方对该项成果应用情况的跟踪,并配合开展绩效评估工作。四、丙方1、丙方应在收到课题经费拨款后一个月内将经费转拨给乙方;如丙方未尽到保证义务致使乙方未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课题,则丙方应对乙方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丙方应对课题实施进度、经费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等情况进行审核,检查和监督课题执行情况,确保课题按计划完成。3、丙方应督促乙方按时完成课题验收申请、经费决算等工作,并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相关材料。五、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本合同课题有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乙方获得专利权的,甲方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本合同课题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及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甲方对乙方的使用权实行宏观管理。科技成果的开发应首先放在上海地区。如乙方涉及到上海市以外地区的单位,则对甲、乙双方权益的保护应在本合同第十二条中予以确定。六、执行课题所产生的专利

8、权(包括发现、发明)及其他技术成果权均属职务发明创造权、职务技术成果权。但发明人、技术成果完成人有在专利文件、科技成果文件中写明自己是专利、科技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及取得荣誉证书和获得奖励的权利。七、本课题在执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使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须由乙方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出具证明,并经丙方和甲方核实,上海市科技兴农重点攻关项目管理办公室同意,才能撤消或修改课题计划任务书的有关条款。如课题撤消,尚未使用的经费及已购物资经处理后回收的资金均应及时退还甲方。八、对于课题中涉及的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签约各方均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公开或向外泄露。课题结束后各方仍应对前述技术

9、情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九、凡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纠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十、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本合同所涉课题的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合同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尚未使用的经费,已购物资经处理后回收的资金,甲方将予以收回。十一、课题若涉及国际合作,甲方、乙方、丙方则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课题的各项保密工作。十二、本合同的附加条款为:1、本合同的乙方为上海市以外地区的单位,则因本课题所产生或形成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成果按如下第( )确定权属:A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指定非乙方的单位实施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乙方享有使用权。B除涉

10、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本合同课题有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乙方获得专利权的,甲方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本合同课题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及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科技成果的开发应首先放在上海地区。2、本合同的乙方是上海市地区单位和上海市以外地区的单位为课题共同承担者,则因本课题所产生或形成的知识产权及技术成果按如下第( )确定权属:A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指定乙方中上海市地区的单位实施所取得的知识产权、技术成果或将有关的知识产权转让给该单位,乙方享有使用权。B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本合同课题有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11、乙方中上海市地区的单位,该单位获得专利权的,甲方和乙方中上海市以外地区单位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本合同课题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及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科技成果的开发应首先放在上海地区。C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本合同课题有关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乙方获得专利权的,甲方有权免费实施该专利;本合同课题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及形成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科技成果的开发应首先放在上海地区。3、其他条款。十三、本合同一式伍份,分存甲方叁份,乙方壹份,丙方壹份。十四、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课题的计划任务书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履行以计划任务书为准。乙方与课题协作单位签定的二级合同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课题协作单位对所承担的具体事项和乙方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十五、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8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