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昆明市燃气管网档案的保密协议甲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为做好昆明市的天然气置换工作,方便各区燃气主管部门加强属地燃气行业管理及安全管理,统筹市政管网等建设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向各区燃气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的燃气管网、设施等档案图纸。城乡建设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第28条规定,燃气管网档案保密等级为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保密协议,用以约束双方对涉密档案的使用及保密工作,望双方共同遵守。一、保密范围及期限本协议所称秘密包括城乡建设档案密级划分暂行规定中所涉及的一切保密性档案,包含但不仅限于燃气管网、设施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管网构造图纸等
2、相关内容。以及保密义务方因管网设施连续性,推测得出的管网设施走向等内容。保密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二、保密义务方的保密义务 (一)保密义务方对其知悉的秘密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保密义务方未经授权,不得因出于私利、为第三人谋利、故意加害等原因,擅自披露、使用秘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秘密;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二)如果发现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三)保密义务方应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逐级落实保密工作责任,与责任人签订保密责任书。三、违约责任 (一)保密义务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将秘密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秘密使国家或社会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带来的损失。(二)因乙方泄露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四、协议的效力和变更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五、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人:地址:电话:乙方:负责人:地址:电话:年月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