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战略联盟合作合同甲方: 有限公司乙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其项目发展,实现互惠互利,经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合约:第一章 合作方式第一条 乙方作为专业广告公司策划、设计、媒体、制作的业务承揽方向甲方提供专业创意的广告设计和包装服务。第二条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源对外宣传使用。第二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乙方在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实施有效资源共享,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可提供甲方策划、设计、媒体、制作的广告业务服务支持。第二条 乙方对甲方所持的项目资源享有第一优先服务合作权,除甲方所持的项目方有意愿要求合作广告方之外,甲方将给
2、予不同程度的支持,支持的内容和形式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第三条 乙方应妥善维护好甲方提供的客户资源,未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所造成的客户资源损害等行为,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所有合作。第四条 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乙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其他业务;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时完成甲方交付的任务。第三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第一条 甲方在合作期内享有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源使用权。第二条 甲方在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实施有效资源共享,在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可提供乙方策划全案支持。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维护好乙方提供的客户资源,未经双
3、方协商由甲方所造成的客户资源损害等行为,乙方有权停止甲方所有合作方式。第四条 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甲双方不得干涉对方的其他业务;第五条 合作各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六条 甲方经调查后获知乙方有作假行为(如: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业务等不属实),甲方有权第一时间提出解除合约; 第七条 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或未能完成甲方委托任务的情况下,甲方权更换合作对象;第四章 计费与结算第一条 乙方承诺在甲方款项到帐后一周内可以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正规发票。第二条 结算付款甲方不能按照与乙方的约定结算周期按时进行结算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该在一个
4、星期内予以补足,否则乙方可以暂时终止业务。一个月内仍不能补足的,乙方可以直接终止该业务的合作。第三条 具体优惠合作价格须另行签订合同。第五章 协议的期限、终止及变更第一条 协议有效期 一 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二条 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第三条 协议的变更需通过双方正式书面文件确认后方有效。第六章 争议与仲裁第一条 协议的双方如在解释或者执行该协议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或者发生异议的时候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得到解决时应提交芜湖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七章 协议的解除第一条 在协议期限内有一方破产或倒闭则自动解除协议。第二条
5、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政策因素使履行协议成为不可能则协议自动解除。第八章 协议的效力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双方均认可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合同、协议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第二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定期对协议的履行情况以“备忘录”的形式进行商议并对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解决方式及本协议未尽事宜作补充约定。双方制作的“备忘录”及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所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 本协议应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有效公章生效传真件同样有效。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第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6、,传真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果。甲方代表 签字盖章乙方代表 签字盖章签字日期 年_月_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
7、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
8、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
9、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