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安全管理“三同时”评审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保障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在新建工程项目时,必须把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1.2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引进项目的设备与技术),以及对环境有影响的其他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2 “三同时”评审工作法则2.1 凡是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工程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制度。即执行保证安全生产、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2.2 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工程(包括采用新技术
2、、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都必须对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2.3 凡新建和更新改造项目要强制实行安全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准施工,不准投入使用。2.4 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具备保证员工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基本条件,不能产生新的职业危害。其最终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2.5 负责建设项目的建设部门和设计部门(或委外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设计,应按国家规定的设计程序进行。其主要程序和要求:2.5.1 项目建议书编报阶段:项目建设书中应根
3、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等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2.5.2 设计任务书(可行性分析)制定阶段:需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在设计任务书中应有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包括生产工艺流程,装配、生产用的物料理化性能,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及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工程措施)的专门论述。2.5.3 初步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工业卫生篇章,以及具体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意见所确定的各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工程措施。2.5.4 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的
4、施工图设计,必须按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篇章所确定的各种措施和要求组织施行。2.6 公司安技、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所属的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实行预审查验统一监督。主要职责如下:2.6.1 安技、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对设计任务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和经济合同中有关劳动保护与环境保护内容的预审。2.6.2 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执行表的预审。2.6.3 安技、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对初步设计中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篇章的预审及建设施工中的监测、检查。2.6.4 安全、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对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设施部分的竣工验收。2.6.5 安全、环保部门分别负责对劳动保护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2.7 未经安技、环保部门讨论、预审、会签的建设项目,工程部门不应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公司规划部门不予安排计划,财务部门不予拔款,基建部门不办施工手续,物资部门不供材料设备。2.8 工程部门、公司规划部门、财务部门等应将建设项目中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设施的组织实施,同时纳入部门的工作计划,并认真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