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利垄上会所游泳池场地租赁合同甲方:保利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保利垄上会所游泳馆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游泳馆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游泳池基本情况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将位于 北京市昌平区保利垄上会所游泳馆出租给乙方使用; 2.游泳馆含游泳前厅游泳池更衣室及其设施设备。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5个月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30日止;2. 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以优先续签。三、 租赁金额:1. 租赁金额:1
2、5000.00/月(壹万伍仟元整。)合同总金额:75000.00(大写:柒万伍仟元整);2.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2015年 4月 25日前交纳首期租金,以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3. 乙方应另支付10000.00(大写:壹万元整)押金,与首期租金一同支付给甲方,合同到期后游泳馆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需退还给乙方。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场所钥匙交付乙方;2.在租赁期内,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房屋场所权属清楚,无使用权纠纷,房屋安全质量合格,符合相关安全规定;3.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场所转租他人或收回自营;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此房屋(需提前通知乙方);5.
3、甲方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相关手续;6.为正常运行游泳馆,水温控制在国家标准温度28C,租赁期间甲方负责且仅负责运行能源费用,游泳馆运营过程中的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乙方的权利义务1.负责游泳馆水质与卫生化验及药品添加,经营期间游泳馆运行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2.游泳馆内的客人由乙方独立负责,如摔伤、溺水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3.负责游泳馆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不得随意提高和改变对小区业主所定的优惠价格;4.负责游泳馆设备和成品的保护,不得随意更改场所的使用性质。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游泳池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教练、救生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如在经营
4、期间出现证件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6、游泳馆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各岗位工作人员的配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相关的人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7、乙方不得将改变游泳馆的使用用途,不得利用游泳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乙方如有上述行为,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8、乙方不得破坏、更改游泳馆主体结构,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有损游泳馆结构安全的装修及改造,乙方如有上述行为甲方得随时解除合同;9、如乙方对游泳馆进行了必要的装修及改造,本合同到期后,乙方应将其恢复原状交还甲方,乙方不恢复的,甲方可自行恢复,相关费用由押金中扣除。六、其它1.本协议自签订开始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可订立
5、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
6、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
7、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
8、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