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一级代理商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总则
一、 本协议书建立在公平自愿,遵纪守法的基础上,一切以国家合同法和相关法律为准则制定本协议书。
二、 本协议书等同于甲方正式授权书,经本协议书发生的一切权利与义务作为有效的法律依据保证本协议的执行。
三、 本协议书授权的乙方经营范围为甲方提供的 激光打印机耗材 ,包括甲方提供的有偿服务。
四、 甲方授权乙方为 (地区)的经销商。
五、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本经销商为第一续签本协议的唯一资格优先者。
六、 本协议书一经签署将具有法律效力,因本协议书而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信用情况与销售能力进行详尽的考察,乙方签署本协议前应提交经营实体营业执照加盖实体公章的复印件、经营实体的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之复印件、经营实体帐号信息加盖公章文档、经营实体的法人代表个人身份之加盖公章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本条提及之公章为签署本协议的之有效公章(所提供证件为附件一)。
二、 甲方有权取消连续三个月以上没有按计划完成销售量的乙方之经销商资格;取消决定以甲方加盖公章之公告为准;但乙方可以成为甲方的分销商直至新的一级代理商出现。
三、 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促销活动或其它商业活动,乙方应予以配合,促销产品由甲方统一安排。
四、 乙方有权在达到规定量的前提下要求甲方对其代理业务进行指导,并有权要求甲方为其
产品销售的专项企划,甲方有义务给予扶持,协助乙方进行销售和管理当地市场。
五、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代理产品执行甲方现阶段本地区规定的价格保护、市场保护、技术支持等政策。
六、 甲方有义务及时审核乙方的销售量完成情况,以实际结款额为准,并在一周之内对乙方跨越本档次资格的申请进行重新授权,包含授权乙方经营甲方全线产品。
七、 甲方应尊重乙方为其他后续产品之第一优先代理资格商,经考察乙方合适经营甲方其他后续产品的,甲方应给予相应的授权。
八、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企业文化海报、产品彩页等必要的宣传品。
九、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乙双方协议书的规定完成销售量。并在于每次进货时签定甲方定货单(附件二)。
十、 乙方有义务严格执行甲方公布的各项价格制度,经发现乙方违反价格规定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有权做出包括取消合作关系的任何处置。
十一、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甲方的市场划分制度,不经甲方许可无权对其他已有甲方经销商的市场进行窜货,经举报并证实确有其事的话,甲方有权进行单方面包含取消资格的处置。
十二、甲方将根据乙方地区情况,其在当地有本产品代表性刑物上为乙方免费做广告宣传。
物流规定
一、 乙方取得授权资格后,每次发货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如甲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超出部分由甲方承担。
二、 因售后产生的物流问题,乙方发货给甲方单程运费,由甲方承担运费。
售后规定
一、 乙方对因甲方发货过程中造成损坏的货物经运输公司确认后,可以向甲方申请换货,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二、 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造成乙方大批量退货的,经甲方技术部检验确认,实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可向甲方提出退换货或损失补偿.补偿方式按当批问题产品的50%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付款方式
一、 乙方应确实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相关资信资料给甲方证实备案,确认乙方有一定的销售能力与良好的结算信用基础后,甲方给予30天账款期,即每月30号前结算清当月货款,如本月20号以后订货,货款为下月30日结款。
二、 乙方每次提货前应与甲方签署甲方定货单,该定货单双方同意可以以传真件或复印件为准,无须公证方即为有效的法律依据,双方愿意共同遵守相关条款。
三、 乙方结帐按双方议定结算价格(附件四:结算价格)为准,如有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结算价格单无此项产品,按当时定货单协商价格执行。
奖惩规定
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作出对乙方的处置决定,包括追究相应责任、取消乙方资格、向法院提起上诉等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的处置决定。
一、 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限内加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型同档次品牌的其它连锁组织或重点经营其它非甲方提供的商品。
二、 乙方在甲方不授权的情况下,随意对其他已有凯勒威授权经营的组织所划分的市场进行闯货因此造成对方损失的。
三、 乙方刻意破坏甲方的声誉,预谋破坏与乙方相关或不关的甲方市场。
四、 乙方不经甲方特别授权随意改变甲方的统一价格规定的或将甲方的内部各种数据随意泄露出去的。
五、 乙方所欠货款逾期不归还甲方的。
六、甲方将视乙方完成销售额的具体情况予以资格调升、帐期欠款额度增加、增加合作项目、返点奖励、设立服务机构、定期礼品支持、区域广告支持、统一着装(包括名片、胸卡等)、免费员工培训等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支持、奖励。
合同的解除
本协议规定以下情况发生双方合同解除与除名同时进行。
一、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时,情节严重者。
二、 连续六个月以上达不到此协议规定最低限量,经甲方判断无法改善的。
三、 经营者申请破产,或拒绝往来的。
四、 与经营者有关的经济纠纷,使经营大受影响。
五、 拖欠甲方款项,经劝告仍不归还时。
合同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一、 撤除店铺内外的甲方授权或颁发的店名、招牌及相关的标识物。
二、 返还价目表、甲方下发的文件及物品。
三、 对甲方或甲方的其它会员债务应立即偿还。
附则
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二、 本协议规定的附件为:
附件一:
1、 经营实体营业执照加盖实体公章的复印件。
2、 经营实体的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之复印件。
3、 经营实体账号信息加盖公章文档。
4、 经营实体的法人代表个人身份之加盖公章证复印件等相关信息。
附件二:定货单
附件三:退换货申请表
附件四:结算价格单
三、 本协议规定相关规章制度经甲方提出或乙方建议,由甲方决定是否制定或修改。
四、 未尽事宜,以另起附加协议为准,附加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北京凯勒咸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签署) 法人代表:(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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