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博士后招募、进出站与在站管理实施细则一、招募1. 大学博士后招募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博士后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明确招募条件和程序,并发布到相应官方网站和公告栏上;2. 招募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从事研究领域符合导师研究方向;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取得博士学位后5年内未获聘为正高级职称或者同等职称;具有较好的语言能力和沟通能力等。二、进出站1. 博士后进站前,需由导师提出进站申请,经学院及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会同博士后签订进站协议;2. 博士后出站前,需由导师提出出站申请,并进行逐级审批及相应手续办理;3. 博士后在站期间需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主动与相关同行进行学术交流;4. 博士后在站期间需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在站管理1. 导师应指导博士后完成科研工作,并建立科研成果评价机制;2. 博士后需按时提交科研进度报告、学术论文及其他研究成果;3. 学院应建立博士后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及评估,协助博士后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4. 学院应严格管理博士后各项待遇,保障博士后的合法权益。以上为大学博士后招募、进出站与在站管理实施细则。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