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的管理,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管理办法》。下面就是该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一、 总则
1.1为了规范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的管理,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和管理。
1.3本办法中涉及的概念:
(1)二手房:已经有人居住过的房屋。
(2)个人:指自然人,不包括机构。
1.4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业务应当遵守贷款规范、风险分析、风险控制等原则,以确保贷款业务运行顺畅。
二、 申请条件
2.1申请人须满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要求。
2.2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65岁之间,持有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稳定的就业收入来源和较高的信用度,足以偿还贷款和利息;
(3)有充足的按揭贷款保证金;
(4)二手房的产权证明清晰合法且无纠纷,产权人签署了相关的自愿抵押担保或者担保人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
2.3为防范风险,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酌情审核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保证人或者提高抵押担保物的数额。
三、 贷款金额和期限
3.1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贷款金额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者据以确认的贷款应当偿还总额来确定。
3.2二手房抵押的贷款期限不超过10年,贷款年利率以市场利率为准。
3.3贷款到期后,贷款人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共同确认已偿还的贷款本金、利息等应还款项,还款手续办理完毕。
四、 保证金
4.1申请人应当按要求提供充足的按揭贷款保证金,以确保贷款的正常偿还。
4.2按揭贷款保证金为贷款金额的20%-30%,具体数额按银行的要求确定。
4.3按揭贷款保证金可以以现金、国债、股票等形式提供。
五、 还款
5.1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等本还款、利随本清等方式,具体还款方式由贷款合同确定。
5.2申请人按照贷款合同规定按时还款,未按期还款的,将依据贷款合同的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5.3若申请人在贷款期限内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应当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续贷或调整还款方案。
六、逾期处理
6.1逾期还款时间超过一定期限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通知申请人或者担保人加快还款;
(2)从押品中抵押或者变卖足以清偿全部或者部分逾期债务的押品;
(3)将逾期情况记录在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以及向有关管理机构报告。
6.2如果申请人无法偿还逾期债务,还款保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 违约处理
7.1申请人或者保证人违反贷款合同的约定,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1)要求申请人和保证人履行合同;
(2)收回贷款押品;
(3)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7.2贷款合同约定的其它违约处理规定,按照贷款合同执行。
八、 知识产权保护
8.1未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传播本办法的内容。
8.2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留对本办法内容的修改、解释和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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