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Ⅱ-C-AH-0018
编订:安全环境部
审核:*
批准:*
公司*中心
*号
分发号
*资料文件资料资料文件
***有限公司
文 件 履 历 表
制定、修订日期
施行日期
修改页/款/条
修改内容
编制
审核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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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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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组织架构名称、制度格式进行了修改
安全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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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定义 1
4 各部门职责 1
4.1安全环境部负责 1
4.2各使用部门负责 1
4.3采购部负责 2
4.4人力资源部负责 2
5 工作程序 2
5.1 采购计划与采购时间 2
5.2使用管理 2
6 附则 3
1 目的
为保证员工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保证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使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 定义
3.1本制度所指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公司为员工配备,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
3.2 劳动防护用品是由公司提供的,保障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辅助性、预防性措施,未能替代工程防护设备和其他技术、管理措施。
3.3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十大类:
3.3.1 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头部伤害的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
3.3.2 防御缺氧空气和空气污染物进入呼吸道的呼吸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
3.3.3 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眼面部伤害的眼面部防护用品,如防冲击眼罩、防酸碱面罩。
3.3.4 防噪声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听力防护用品,如耳塞。
3.3.5 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如耐酸碱手套。电焊手套。
3.3.6 防御物理和化学危险、有害因素对足部伤害的足部防护用品,如耐酸碱雨靴、绝缘防砸鞋。
3.3.7 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对躯干伤害的躯干防护用品,如防化服。
3.3.8 防御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有害因素损伤皮肤或引起皮肤疾病的护肤用品。
3.3.9 防止高处作业劳动者坠落或者高处落物伤害的坠落防护用品,如安全带、防坠器。
3.3.10 其他防御危险、有害因素的劳动防护用品。
4 各部门职责
4.1安全环境部负责
4.1.1 组织劳动防护用品种类、适用性、定额进行评估。
4.1.2 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清单进行定时更新。
4.1.3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管理程序的予以处置。
4.1.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效果及质量问题的收集与反馈。
4.1.5 劳动防护用品中属于应急救援物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类货物质量的验收。
4.1.5 组织各部门每年制定劳动防护用品预算。
4.2各使用部门负责
4.2.1 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的评估。
4.2.2 劳动防护用品的申报、审核、领用、发放、登记及离职前的回收(在离职申请单上注明),确保防护用品及时配备、发放和回收。
4.2.3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及质量问题的反馈。
4.2.4 现场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4.3采购部负责
4.3.1 根据各部门采购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3.2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安全生产或经营资质审核,确保采购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3.2 定时对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信息进行采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与供应商进行协商,办理退货、赔偿等事宜。
4.3.3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的外观检验。
4.4人力资源部负责
4.4.1在核实离职员工的动防护用品已回收后予以办理离职。
5 工作程序
5.1 采购计划与采购时间
5.1.1 工作服的需求计划,夏装在每年**月上旬上报,冬装在每年**月上旬上报。
5.1.2 其它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时限上报采购计划。
5.1.3 特殊或急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按需随时报采购计划,但应尽量集中上报。
5.1.4 职能部室的采购计划必须经部门经理审核同意,生产各部门采购计划必须经部门安全专员审核同意。
5.2使用管理
5.2.1 劳动防护用品是为员工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各部要认真执行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发放标准,并定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执行情况。
5.2.2 各部门必须建立在岗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新入职员工配备齐全劳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岗工作,并由所在单位建立其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员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岗位时,应按新岗位标准核发劳动防护用品,原单位个人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可带至调入单位继续使用,并由调出单位给调入单位出具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表,转入单位在未接到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表期间不得重复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应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做到人、卡、物、岗相符。见《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
5.2.3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所在岗位标准配备,因工作需要兼职的可就高配备,但不应重复配备;与生产部门工作联系紧密的公司职能部室的管理人员,有到工作现场工作需求的,可发生产系统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品。
5.2.4 公司配置的安全帽根据人员级别不同分三种颜色,黄色(专员、工程师及副主任以上人员)、红色(其他员工)、白色(来访者)。
5.2.5 对备用或集体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应确定专人负责签领、保管及维护并保证需要时能够及时领用,个人不得占为专用,并视使用破损情况作不定时更换。
5.2.6 已领取劳动防护用品的员工,因病、事、产假等原因待岗超过三个月以上者,应在其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表上将使用期相应延长;参加各类业务、技术、文化学习的员工,学习期连续达三个月以上者,劳动防护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代培、代训或实习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原单位负责发放或借给,用后收回。
5.2.7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人员,必须保护劳动防护用品,节约使用。对于未满使用期因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维护保养、使用不当的,补领前需由个人承担折旧后的全部费用;对于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未满损毁的,需经其上一级主管领导核实确认,确为客观原因造成的,可做补充计划进行换发。
5.2.8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经安环部审核后的定额标准,按计划采购和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提高标准。各部门每年在做预算前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进行梳理,当评估表中的内容需要修订时,修订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报安环部、技术中心总监审批,审批后的评估表交安环部备案。评估表修订后使用部门依照修订后的配置标准和定额进行采购和发放。
5.2.9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要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可能影响安全时,须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待修复或更换后方可使用。
5.2.10 安环部不定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予以处罚。
5.2.11 对于离职、被辞退的员工,部门必须收回劳动防护用品并在离职申请单上注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
5.2.12 部门将收回的劳保品进行二次利用,并进行登记。
5.2.13 人力资源部确认离职、被辞退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已收回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5.2.14 未列入已确认的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清单的劳动防护用品各部门不得报计划采购。见《劳动防护用品清单》。
6 附则
9.1 本制度由安全环境部制订、解释和修订。
9.2 本制度自*年8月3日起实施,原《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劳动防护用品评估表》
《劳动防护用品清单》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
《劳动防护用品回收、利用登记表》
附件1
劳动防护用品评估表
编号:*Ⅱ-D-OHS-0012
部门
车间
岗位
岗位人数
需要的防护用品种类名称
岗位需求分析
需求数量
需求种类分析
需求数量分析
附件2
劳动防护用品评估表
编号:*Ⅱ-D-OHS-0011
序号
防护类型
防护品名称
规格型号(材质)
物料编码
备注
附件3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
编号:*Ⅱ-D-OHS-0013
姓名
部门
车间
岗位
入职时间
调转情况
配置标准
夏装尺寸
冬装尺寸
鞋号
名称
定额
数量
领用时间
领用人签字
核发人签字
附件3
劳动防护用品回收、利用登记表
编号:*Ⅱ-D-OHS-0014
离职员工姓名
岗位
回收的劳保品名称
已使用时间
可否再次利用
接受者姓名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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