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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101∕T 56-2019 成都市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规范(成都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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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080.30 A12 DB5101 四川省成都市地方标准DB 5101/T 56-2019 成都市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规范2019 -03 -25发布2019 -03 -26实施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D85101/T 56-2019 目次前言.l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要求.35 设施设备要求.36 服务质量要求.57 安全要求.68 服务质量评估.7I 目IJ1=1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O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都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南交通大学。D85101/T 56-

2、2019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贵文、聂斌、周亚军、李乔、莫子贤、刘芳、胡晓峰、刘志谦、陈光荣、刘新菊、徐丽文。II D85101/T 56-2019 成都市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停车场(库)运营管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和设施设备、服务质量、安全以及服务质量评估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成都市辖区内的经营性停车场(库),非经营性停车场(库)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76

3、8. 1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1部分:总则GB 5768.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 5768. 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T 10001. 9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 17907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GB/T 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 .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763-2012无障碍设计规范GB/T 51149-2016城市停车规划规范JGJ 100-2015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28城市公共停车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JGJ/T 326-2014机械式

4、停车库工程技术规范GA/T 850城市道路路内停车位设置规范GA/T 1271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 设施应用指南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3 术语和定义GB/T 51149-2016、JGJ/T326-2014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和定义。3. 1 3. 2 停车场(库)供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及地上、地下构筑物。一般由出入口、停车位、通道及附属设施组成。注:改写GB/T51149-2016,定义2.O. 1。DB5101/T 56-2019 停车位为停放车辆而划分的停车空间或机械停车设备中停放车辆的位置,由车辆本身的尺寸加四

5、周必需的空间组成。GB/T 51149-2016,定义2.O. 2J 3.3 公共停车场(库)位于道路红线以外的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和由建筑物代建的不独立占地的面向公众服务的停车场(库)。注:改写GB/T51149-2016,定义2.O. 6。3.4 配建停车场(库)依据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指标所附设的面向本建筑物使用者和公众服务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场(库)。注:改写GB/T51149-2016,定义2.O. 50 3.5 路外停车场(库)路外停车场(库)指道路红线以外,根据城市规划建造以及建筑配套专门建设的停车场、停车库或停车楼。3.6 3. 7 3.8 3.9 2 路内停车位在道路红

6、线以内划设的供机动车停放的停车空间。注:改写GB/T51149-2016,定义2.O . 7。经营性停车场(库)向社会开放,为机动车提供有偿停放服务的停车场(库)。机械式停车库采用机械式停车设备存取、停放汽车的停车库。JGJ/T 326-2014,定义2.O. 1 停车场(库)经营者自主或接受委托经营停车场(库)的组织或个人。D85101/T 56-2019 4 基本要求4. 1 停车场(库)分类4. 1. 1 停车场(库)按规划管理方式划分为公共停车场(库)和配建停车场(库)0 4.1.2 停车场(库)按建设位置划分为路外停车场(库)和路内停车位。路外停车场包括公共停车场(库)和配建停车场(

7、库)。4.1.3 停车场(库)按使用性质划分为经营性停车场(库)和非经营性停车场(库)。4. 2 停车场(库)经营者要求4.2.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具备适合停车场管理及服务需要的组织管理机构并运行有效。4. 2. 2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巡查制度、安全管理等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并应明确责任人、主要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O4.2.3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并明确安全责任人、主要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4.2.4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配备满足停车场(库)管理需求数量的停车管理员,并对停车管理员进行岗前培训11,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4.2.5 经营

8、多个停车场(库)的经营者,应对所经营的各个停车场(库)分别备案。4.2.6 停车场(库)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己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库)使用性质。4. 2. 7 停车场(库)经营者宜参加停车场责任保险,选择实力强、服务忧、信誉好的保险公司参加投保。5 设施设备要求5. 1 一般要求5. 1. 1 基础设施停车场(库)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满足耐磨、耐油、耐水及防滑等要求,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要求。5.1.2 标志标线5. 1. 2. 1 停车场(库)地面标线应清晰,标志明显,其设置应符合GB5768. 1的规定。5.1.2.2 停车场(库)地面标志的图形、颜色、尺寸的应用应符合GB5768. 2的规定

9、,标线的图形、颜色、尺寸的应用应符合GB5768. 3的规定。5.1.3 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无障碍设施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l. 9的要求。5.1.4 电子收费5. 1.4. 1 停车场(库)应配置电于计时收费系统,并定期检修维护。5.1.4.2 停车场(库)电子计时收费装置应设置在平坦路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在计时收费装置前宜留有不少于10日l的直线行车距离。5.1.5 停车诱导3 DB5101/T 56-2019 5. 1.5. 1 停车场(库)停车诱导标志的设置应符合公安交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不得影响道路正常通行或遮挡既有的交通设施。5.1.5.2 井入区域内停车诱

10、导系统的停车场(库),应配备与停车诱导系统联网相适应的设备和日常信息处理系统,井做好日常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5.1.6 充电设施5. 1. 6. 1 停车场(库)应配建或预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或预留比例及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成都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中的要求。5.1.6.2 停车场(库)配建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应定期进行充电检测、安全检测,保证充电效率及充电安全。5.1.7 监控与通讯设备停车场(库)应配置符合GB!T28181规定的覆盖全部停车位和关键点位、重要通道的视频监控系统。5.1.8 消|宿、防汛设施5. 1.8. 1 停车场(库)防火分类和耐火

11、等级、平面布置和平面布局、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系统、采H麦通风和排烟应符合GB50067的要求。5.1.8.2 停车场(库)的给水排水设施设备的设置应符合JGJ100-2015中7.2规定。5.1.8.3 停车场(库)应设置防汛沙袋、防汛挡板、抽水泵以及防汛警示线、警示牌等防汛设施设备。5. 2 路外停车场(库)5.2.1 公共停车场(库)的基础设施建设应符合建标128的规定。5. 2. 2 公共停车场(库)应按GB50763-2012中8.10.1、8.10.2要求设置残疾人专用泊位,并设置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和醒目标志,定期检修维护。5. 2. 3 公共停车场(库)

12、应提供无线网络接入等服务,并满足无线通讯服务要求。5.2.4 机械式停车库建设应符合JGJ/T326的规定,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及管理应符合GB17907和JGJ 100-2015中第5章机械式停车库的相关规定。5.2.5 地下停车场(库)内应设置广播服务系统和通讯信号增强设备。5.3 路内停车位5.3.1 路内停车位设置应符合GA!T850和GA!T1271的规定。5. 3. 2 路内停车位可采用视频停车系统、电子标签停车系统等白动化方式收费,采用人工收费的路内停车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手持收费智能终端。5.3.3 路边充电桩应定期进行充电检测、安全检测,保证充电效率及充电安全。5.4 设施设备保

13、养5.4.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建立设施设备档案和定期检查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流程。5.4.2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建立场内设施设备的巡视维护制度,关键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养维护。5.4.3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建立设施设备的交接班检查记录,准确记录时间、交接人、设施设备完好程度等信息。4 D85101/T 56-2019 5.4.4 对纳入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范围的设施设备,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进行配置、定检、维护和保养。6 服务质量要求6. 1 信息告知6. 1. 1 停车场(库)应采取多种形式告知车辆驾驶者以下信息,包括但不限于:a) 停车场(

14、库)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停放车型、服务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应急处置流程图等基本信息。b) 需服从工作人员引导,有序停放车辆,爱护停车设施,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车辆的说明。c) 禁止在场内长时间呜笛、长时间发动车辆、进行大声捂放音乐等易产生噪音行为的说明。d) 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使用明火、修车、试车和练车的说明。e) 关闭发动机,关好车窗和锁好车门,拿好财物井妥善保管停车凭证(卡、单)的说明。f) 禁止携带易燃、易;厚、毒害、腐蚀及放射性等危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说明。6.1.2 停车场(库)应在明显的位置标识方便驾驶者停车、充电等自行操作的安全规程和注意事项。6. 2 引导6.2.1 停车场(库

15、)经营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车辆引导或指挥服务流程。6. 2. 2 停车场(库)经营者按照核定的停车泊位停放车辆,不得超额停车。6.2.3 车辆进场时,停车管理员应做到:a) 拒绝超高、超宽,装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及放射性等危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b) 观察车辆是否有漏水、漏油和外观破损等异常现象,提醒驾驶者关好车窗。c) 发放停车凭证(卡、单)或使用智能停车收费系统,记录号牌、进入场(库)时间及其他有关信息。6.2.4 车辆停放时,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维持停车秩序,出现拥墙时及时疏导。6.2.5 车辆出场时,应核对并回收停车凭证(卡、单)或使用智能停车收费系统,记录车辆离场时间O6.

16、 3 收费6.3.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政策规定。收费成功后,应能按照实际收费金额提供发票,宜使用电子发票。发票可包括停车场(库编号、机器编号、进场时间、离场时间等信息,发票格式及开票规范根据税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6. 3. 2 停车场(库)应按规定向军车、武警车、残疾人驾驶车辆、新能源车辆、应急救援车辆等特殊车辆提供免费停车服务。6. 3. 3 停车场(库)应在出入口处明示收费标准,并在显要位置张贴支付的标志标识和缴费流程。6.4 巡查6.4.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安排专人通过安全监控系统或现场巡视等方式检查车辆停放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6.4.2 停车管理

17、员发现下列情况应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停车场(库)安全管理部门报告:a) 停放车辆损坏或被盗等情况。b) 停放车辆窗门未关、车辆可疑移动、无主车辆等情况。c) 停车场(库)内有异昧、可疑物品、可疑人员等情况。5 DB5101/T 56-2019 d) 停车场(库)内电线(缆)破损、漏电,水管或排污管破损、漏水等情况。e) 其他可疑情况。6.5 拾遗处理6.5.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制定拾遗物品管理制度,做好拾遗物品的登记、保管、核实、归还和移交工作。6.5.2 停车管理员在车场内拾到财务或顾客交来拾获的财物时,应予以登记并报告,拾获或收到违禁或贵重物品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8、6.5.3 失主认领时,停车场(库)经营者应详细核实防止错领,必要时可报请公安机关主持认领工作O6.5.4 暂时无人认领的失物,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妥善保管。6. 6 纠纷处理6.6.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制定纠纷处理办法,明确责任人、处理程序和时限要求等。6. 6. 2 投诉人未就处理意见与停车场(库)经营者达成一致时,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明确告知投诉人投诉渠道,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6.6.3 纠纷处理完毕后,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对纠纷进行剖析并改进服务,防止再次发生类似纠纷06. 7 服务终止处理6.7.1 当发生或发现下列情况时,停车管理员有权拒绝或终止服务:a)车辆驾驶者拒绝

19、进场登记。b)车辆驾驶者涉嫌酒驾(醉驾)或非法驾驶车辆。c)车辆中携带易燃、易;犀、毒害、腐蚀及放射性等危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d)车辆外观破损严重或者发现制功夫灵、漏水、漏油等严重影响安全的故障。e)车辆超出停放限高、限宽范围。f)停车场(库)内发生突发事件并己启动应急预案。6. 7. 2 拒绝或终止服务时停车管理员应向驾驶者说明理由,发生纠纷时按6.6处理。7 安全要求7. 1 出入口安全7. 1. 1 停车场(库)出入口候车道及坡道的设置应符合JGJ100-2015中4.2、5.2、6.2的要求。7. 1.2 停车场(库)出入口坡道应进行路面防滑处理,并应加装遮光、防雨等设施。螺旋坡道应设

20、反光道钉、反光轮廓标、反光警示带等。7. 1.3 地下停车场(库)和停车楼入口处应设置限高装置,并在显著位置设置限高、限速、禁烟、禁火、禁停等标志。标志设计及设置应符合GB2894和GB5768.2的相关规定。7.1.4 停车场(库)出入口禁止与公交、货车等专用停车场出入口混用。7.1.5 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在显著位置施划禁停标线,出入口前10米范围内禁止停车。禁停标志、设置应符合公安交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7.1.6 停车场(库)出入口停止使用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相应的标志或文字说明O7. 2 场内安全6 D85101/T 56-2019 7.2. 1 停车场(库)内照明设施和应急照明设

21、备应保证汽车安全进出、停放和消防应急需求。在禁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停标线或标志。7. 2. 2 停车场(库)内应人车分流,人行道与车行道交叉处应施划人行横道标线。7.2.3 停车场(库)设施设备所用颜色不得影响驾驶者对警示线、标志、标牌的识别。应在场内柱体、阳角及凸出构件处设防撞设施,在车辆驾驶者视线死角区域的对面相应位置设置反光镜。7.2.4 停车场(库)应在场内车行道交叉口处设置减速带(垄),车行道轮廓线上直设置反光道主丁。7.2.5 停车位内应设置挡车器,挡车器不得阻碍地面排水。7.3 突发事件处理7.3.1 应急预案7. 3. 1. 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制定完善的公安、消防、防汛和

22、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并与公安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应岩、预案紧密衔接O7.3.1.2 停车场(库)经营者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处理机制、处理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7.3.1.3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结合实际,每年定期进行应急培训11和演练,并记录备案。7. 3. 2 应急处理7.3.2.1 突发事件发生后,停车管理员应第一时间向停车场(库)安全管理部门报告。7.3.2.2 停车场(库)安全管理部门在收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及时有效处置。7.3.2.3 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停车场(库)经营者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并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与评估。8 服务质量评估8. 1 停车场(库)经营者应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自评工作,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第二方评估机构定期开展评估工作。8. 2 对不符合评估要求的停车场(库),其经营者应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落实整改意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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