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为规范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局)企业年金管理流程,明确局及局属各单位年金管理机构的职责,推动企业年金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有关企业年金的政策及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制定本办法。一、局企业年金管理模式局采取统一管理的模式,局及局属各单位企业年金均依据xx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执行。二、局企业年金管理机构(一)局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局管委会),代表局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全体员工管理局的企业年金事务。局管委会成员由局领导、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办公室、财务处、企业规划处、监察审计处、离退处、工会办公
2、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局管委会下设企业年金管理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局企业年金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局属各单位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局属各单位依据实际成立企业年金管理委员会,代表本单位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全体员工管理企业年金事务。局属各单位的企业年金管理机构须报局管委会备案。(三)局属各单位企业年金管理机构职责核定每一年度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职工工资总额,确定本年度企业缴费比例,报局管委会批准后执行;完成局管委会布置的其他有关企业年金的工作。三、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方式局企业年金采取法人受托运作模式。局机关及局所属各单位参加年金计划的员工确认个人信息(另行通知),授权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年金管理委员会选择受托人、投资管理人、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并与之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四、缴纳企业年金基金的前提条件局属各单位只有在完成上年度局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时(以局财务决算为准),才能缴纳企业年金,否则不得缴纳当年年金。已停缴单位经营情况好转、经局管委会依据局财务、经营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审核同意后,可恢复缴纳企业年金。当单位不缴纳企业年金时,个人缴费暂停。五、企业年金基金的列支渠道企业缴费部分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