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研究生跨学科(专业)选课申请表姓名性别学号学科(专业学位)名称所在学院联系方式课程名称课程编号课程类别选课理由: 签字: 年 月 日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二级学院主管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备注:1. 此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安排选课。 2. 研究生应首先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确定的最低学分要求修满本专业相关课程,经导师、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处批准后,方可跨学科(专业)选课。 3. 学术学位研究生选择其他学院(专业)课程后,该课程自动默认为非学位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选择其他学科(专业)课程后,该课程自动默认为专业选修课。 4. 跨学科(专业)选课,该门课程成绩不作为奖学金等评奖评优计分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