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书 合同编号:合同签约地点: 日 期: 甲方(需方):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电 话: 传 真: 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税 号:帐 号:开 户 行:乙方(供方): 地 址:邮 政 编 码:电 话:传 真:电 子 邮 件:法定代表人:联 系 人:开 户 银 行:银 行 帐 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设备应用: _。2 设备型号及数量甲方拟向乙方购买如下设备清单中所描述的设备型号及数量:产品名称产品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备注合同总额 _ RMB。 _(大写)。备注:1、此价
2、格为含税(增值税)价。2、最终执行总价按实际使用设备数量和设备清单中所列设备单价为准。 3、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所购设备 _%的备品,明细附后。备品与第一批此设备同时到场。3. 质量、包装方式3.1 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的所有货品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提供相关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以保证产品质量优良。3.2 乙方保证所有货品都是未曾使用的、全新的、由原厂商供应的,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且应标有明确的生产日期。4付款方式4.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批次采购,并给乙方出具每批次的采购订货单,合同结算以每批次设备采购量进行,乙方在收到甲方订货单时应马上组织设备的生产;4.2合同正式签
3、定后, 日内甲方将该批次设备采购量总金额的 %,计_元支付给乙方作为预付款; 4.3 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在确保无质量问题的前提下,于 个月内支付给乙方该批次设备采购量总金额的 %,计_元;4.4系统设备验收完毕后,在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设备该批次采购量总金额的 %,计_元;4.5其余该批次采购量总金额 %的货款,计_元为本次器材质保金,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内甲方支付给乙方;4.6结算方式: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次汇款数额的等额 _发票,后甲方再以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向乙方指定帐号支付相应数额的合同款。4.7本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5.发
4、货5.1 生产周期:乙方于合同签订后 天内完成甲方订购的该批次全部设备的生产。5.2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 _天内将甲方订购的该批次设备运往甲方指定地点: _。5.3 运输方式:由甲方指定,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运输过程中设备的包装以及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并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迟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5.4乙方因故延迟合同中规定的生产及发货日期,需提前 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明确新的发货日期,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误工费及其他各项损失费用。5.5本合同在甲方所在地履行。6. 技术、功能要求6.1本合同所供应产品的使用功能及技术要求完全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及乙方相关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甲方如
5、有特殊要求者,按双方约定并形成的“技术附件”执行)。6.2乙方所生产本合同所订购设备的功能及外观(可按双方约定并形成的设备功能及外观要求附件执行)应受到甲方认可,乙方所供应之设备如不符合甲方要求,乙方负责返工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6.3甲方在安装使用本合同订购的设备过程中如需要修改配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改进、完善设备配置,以不产生任何系统质量问题。6.4甲方在订购本合同设备过程中,如部分附件采用甲方自购设备进行配置,乙方应尽力配合,保证系统完善,运行正常。6.5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所提供设备的任何一部分(包括软件)均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
6、出货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7设备的签收、保管7.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乙方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并保证所送货物的包装完好,标记清楚,质量没有在送货过程中产生任何损坏,货物包装箱内附详尽装箱单。凡由于使用不合格包装、包装不善、标记不明、货物在装箱前包装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损失,乙方均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7.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数量清单、产地证明、质量证明、详尽的使用手册和安装手册等必备资料,以及相关的保修证明。7.3 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须在甲方公司总部向甲方人员提供合同所列产品的 _份报验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7、、产品检测报告和厂家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材料,所有文件须加盖红章,复印件无效,以及如乙方送货时未提供上述资料,甲方有权拒绝签收货物。7.4 从产品全部交货之日起,至甲方完成工程安装调试验收为止,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产地等提出异议,乙方应无条件对质量有问题的产品,品牌、型号、规格、质量、产地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及时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8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8.1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安装指导和技术支持,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派技术人员在 _个工作日内起程赶往施工现场,并提供不低于 _日 次的免费安装调试指导,以确保工程的顺利交付使用。8.2 乙方向甲方提供系统的安
8、装接线图,以及设备的用户使用、维护手册和注意事项。8.3 如在甲方工程结束后出现原订购设备有剩余时,在收到产品三个月内可在没损坏原包装的情况下按原采购价进行退货。8.4甲方对设备的验收不视为对设备质量的最终认可。9培训、售后服务9.1 乙方应在发货的同时向甲方免费提供设备安装及使用(包括维护保养)说明书,或安装及使用光盘 本(张)_,并负责免费培训甲方指定人员。9.2 乙方向甲方提供对所售之系统或产品的终生售后服务。9.3自甲方签收货物 _个月后起计, 年内乙方对所售出设备免费更换、保修。免费保修期满后,乙方提供长期维修服务。9.4如果某种部件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并且必须更换,乙方将在它出现故障
9、时为它延长保修期;对新件的保修期将重新开始计算。9.5 对于需维修的设备,乙方提供 小时 的上门服务。9.6 属于保修并需要维修的产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 小时内向甲方免费提供备品备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替换产品后 个工作日内将更换下来的产品发回给乙方,乙方将所修设备在一周内维修后返还甲方,并提供检修报告;同时,甲方将备品还给乙方,货物的往返运费由乙方负责。9.7 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乙方免费为甲方培训使用和维护上述系统或产品的相关人员,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使用说明书、日常使用注意事项、常见故障及解决方法等书面资料,加盖红章),使其达到能独立完成日常管理和解决一般故障的水平。9.8
10、在整个系统运营期内,乙方有义务和责任免费向甲方及其用户提供技术咨询,帮助解决在应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9.9乙方产品设计更新提高或系统软件版本升级,乙方及时通知和协助甲方进行已运行系统的改进提高,并无偿提供系统软件新版本,使乙方的系统处于最先进的水平和最完善的状态。9.10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乙方免费保修范围:(1) 设备运抵甲方场地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坏;(2) 在设备安裝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坏;(3) 设备安装完成尚未开通之际遭受偷窃、破坏;(4) 人为恶意造成的损坏;(5) 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坏。10违约责任10.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内生产、发送货物,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
11、 0.1 _%向甲方支付超过送货之日算起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此日期之后停止向乙方支付货物的后期设备款,直到乙方按合同规定将相应货物发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验收合格签字为止。10.2 甲方若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款,除支付合同应付款外,还应每天按应付款项的 0.1 %向乙方支付从超过付款日算起按应付款项的滞纳金。10.3 由于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的,乙方有义务更换合格品并采取措施使系统正常使用;经更换后系统仍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对产生损失进行赔偿。10.4 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中途退货,甲方有权请求返还已付设备款。11不可抗力由于在
12、生产、装运过程中遇到可能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如战争、严重火灾、台风、地震、严重传染病以及双方均认为属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的其他情况)而影响到合同的履行,则合同期限相应延期。12保密12.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内容,对于从对方取得的文件、图纸以及商业信息保密,法律有规定者除外。12.2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知悉的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纠纷的解决13.1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得到解决。若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必要时可提交
13、法院诉讼。如果没有有效法律对本合同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作出规定,则应当参照一般商业惯例。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中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当继续履行。14其它约定事项14.1 在甲方订货之前,双方共同确认补充设备和安装明细。14.2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若遇附件与主合同有冲突,以主合同为准。14.3 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按合同法有关条款为准。15合同生效15.1 本合同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即时生效。15.2本合同壹式 _份,双方各执 _份。15.3本合同签订之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补充协
14、议方式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日期: 日期: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一、 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
15、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16、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 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十一、本业务
17、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7、其它需要的资料_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QQ: 地址: 第9页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