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引导所属单位正确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xx科技集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x20131092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本部对外捐赠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第二章 捐赠定义与对象 第四条 对外捐赠是指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臵的法人合法财产(资金、资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联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任何单位不得将其拥有的财产以个
2、人名义对外捐赠。 下列财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一)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二)未进行信息清除处理的涉密设备; (三)持有的股权和债权; (四)国家特准的储备物资; (五)受托管财产、已设臵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 (六)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等。 第五条 对外捐赠的范围包括: (一)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 (二)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 (三)向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第六条 公司内部职工以及在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备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不得作为捐赠对象。 第七条 对于有关社会
3、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应当依法拒绝。 第三章 捐赠原则 第八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以营利为目的的自办或者与他人共同举办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科学、环境保护等经营实体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行为进行管理。 第九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量力而行、诚实守信的原则。 净资产在50亿元以下的单位,一个财务年度对外捐赠规模应控制在 20万元以内;净资产不足1亿元的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开展对外捐赠活动,确需开展的应根据相关程序逐级报批。 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者
4、大幅减少的单位,对外捐赠规模应当进行相应压缩 50%;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得D25-2 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为宣传自身形象、提高单位知名度、推介单位产品进行商务活动所产生的赞助性支出(如冠名权等),应当按照销售费用或广告费用进行管理。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 第十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归口管理、备案批准的原则。 各控股子公司应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并将所有对外捐赠项目按照本办法逐级报备案或批准,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四章 审批、预算、报备及报批 第十一条 加强对外捐赠的审批管理,严格内部决策程序,规范审批流程。 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每年应在充
5、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对外捐赠规模控制原则,合理安排对外捐赠预算,并经过相应决策机构批准同意。 第十二条 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支出应当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管理,并形成专项报告,对全年对外捐赠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方案及支出规模等预算安排作出详细说明,并对上年捐赠的实施情况及捐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该专项报告应随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送到公司综合部,并逐级报送到集团公司。 第十三条 对于限额范围内并纳入预算范围的对外捐赠项目,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捐赠管理部门应当在支出发生时逐笔审核,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填写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对
6、外捐赠备案表报公司综合部,并逐级报送集团公司备案同意后办理捐赠手续。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外捐赠支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最高限额,如确实需要超过限额对外捐献的或对同一对象捐赠累计超过50万元的,应当填写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对外捐赠审批表,报公司综合部,并逐级报集团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对于突发性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超出预算范围需要紧急安排对外捐赠的,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提交决策机构专题审议,并履行相应预算追加审批程序后,及时逐笔报公司综合部,并逐级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十五条 备案及审批程序。 报备案的对外捐赠材料应包括相关会议决议、捐赠方案和捐赠协议等;公司综合部收到备案材料
7、后,将有关事项及办理意见审核后报集团公司审议,集团公司给予答复意见后,综合部于2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关单位答复意见。 报批准的对外捐赠材料应包括对外捐赠请示、相关会议决议和捐赠方案等(捐赠方案应包括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等内容);公司综合部收到审批材料后,将有关事项及办理意见审核后逐级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及集团公司审议,集团公司给予批复意见后,综合部于2个工作日内给予相关单位答复意见。 公司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的对外捐赠事项,有关单位按要求组织实施,不再报公司备案。 第五章 事后处理及罚则 第十六条 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应按企业财务通则
8、、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做好捐赠行为相关财务处理。 D25-4 第十七条 公司本部及各控股子公司应当重视对外捐赠项目实施效果的后续跟踪,有条件的单位,应当组织对重大捐赠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或审计,督促受益对象发挥捐赠的最大效益。 第十八条 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捐赠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和审计,对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程序决策、未及时报备(批)等不规范行为,督促整改并严肃处理。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对外捐赠的,追究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在捐赠过程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转移企业资产的,向受赠人或受益人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信息费、劳务费等财物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各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并逐级报备。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